稅務行政處罰理論與實務

稅務行政處罰理論與實務

《稅務行政處罰理論與實務》是由法律出版社於2008年5月1日出版,平裝,32開本。

基本介紹

  • 書名:稅務行政處罰理論與實務
  • ISBN:7503682884
  • 頁數: 406頁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第1版 (2008年5月1日)
  • 裝幀:平裝
  • 開本:32
圖書信息,內容簡介,目錄,

圖書信息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第1版 (2008年5月1日)
平裝: 406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32
ISBN: 7503682884
條形碼: 9787503682889
尺寸: 20.8 x 14.6 x 2 cm
重量: 1.9 Kg

內容簡介

《稅務行政處罰理論與實務》針對稅務法制工作實踐中的實際需要,圍繞稅務行政處罰主體、程式、證據、認定、執行、救濟等實務工作展開探討,並用大量的篇幅對其中7個難點問題進行專題研究分析.對16個熱點問題進行了初步探討。《稅務行政處罰理論與實務》還收集了21個法院涉稅判決案例和作者親身經歷的15個工作案例.內容真實、貼近實務,並按其各自特點分解後放置在聯繫最密切的章節。同時,在理論文字表述後面註明相關法律依據的出處.以方便讀者在工作中查用。

目錄

第一章 稅務行政處罰的概念、原則和種類(1)
第一節 稅務行政處罰的概念和法理依據(1)
一、稅務行政處罰的概念(1)
二、稅務行政處罰的特徵(3)
三、稅務行政處罰的法理依據(4)
四、稅務行政處罰的構成要件(7)
第二節 稅務行政處罰的基本原則(9)
一、處罰法定原則(9)
二、處罰公正、公開原則(10)
三、過罰相當原則(11)
四、無救濟無處罰原則(12)
五、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12)
第三節 稅務行政處罰的種類(13)
一、罰款(13)
二、沒收違法所得和沒收非法財物(14)
三、停止出口退稅權(15)
[熱點問題] 關於稅務行政處罰種類的理論探討(15)
第二章 實施主體和處罰對象(21)
第一節 稅務行政處罰的實施主體(21)
一、稅務機關是稅務行政處罰的最主要實施主體(21)
二、財政部門也依法享有特定的稅務行政處罰權(23)
三、委託其他組織實施行政處罰(24)
[熱點問題] 縣級以下“稅務分局”的行政處罰許可權(24)
第二節 稅務行政處罰的管轄(26)
一、地域管轄(26)
二、級別管轄(28)
三、國地稅分工管轄(29)
四、指定管轄(30)
五、移送管轄或犯罪移送(30)
第三節 稅務行政處罰對象(31)
一、稅務行政處罰對象的內涵(31)
二、納稅主體與民事主體的區別與聯繫(33)
三、法人單位(37)
四、非法人單位(38)
五、個人(43)
六、非法設立的單位(45)
專題研究 有限責任納稅主體註銷(吊銷)的稅務法律問題(46)
一、有限責任納稅主體工商註銷的法律後果(46)
二、有限責任納稅主體被工商吊銷的法律後果(50)
三、有限責任納稅主體工商註銷(吊銷)後的刑事
責任(51)
四、工商註銷登記與稅務註銷登記不一致的處理(52)
第三章 稅務行政處罰程式(53)
第一節 稅務檢查(53)
一、稅務檢查的分類(53)
二、稅務檢查的許可權(56)
三、稅務檢查的內容(64)
第二節 稅務稽查(68)
一、稅務稽查概述(68)
二、稅務稽查對象的確定(69)
三、稽查實施前的準備(72)
四、稅務稽查的實施f 74)
五、稅務稽查方法(80)
六、稅務稽查文書(84)
[熱點問題] 納稅評估與稽查的協調(86)
第三節 稅務行政處罰簡易程式(87)
一、適用簡易程式的稅務行政處罰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87)
二、稅務行政處罰簡易程式的工作步驟(87)
三、稅務簡易處罰程式的現狀調查(89)
四、影響稅務簡易處罰程式效率的特殊困難(91)
五、稅務簡易處罰表式的改進思路(93)
第四節 稅務行政處罰一般程式(93)
一、處罰一般程式的調查工作步驟(93)
二、稅務處罰案件的審理(94)
三、處罰告知和當事人的陳述、申辯(96)
四、作出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或其他法律措施(97)
五、稅務行政處罰中的數量和期間界定(98)
[熱點問題1] 責令限期改正多餘的尷尬(99)
[熱點問題2] 《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應在何時送達當事人合適(101)
[熱點問題3] 處罰告知後改變處罰內容的是否需要再告知(102)
[熱點問題4] 當事人的陳述、申辯權難體現(103)
第五節 稅務行政處罰聽證程式(106)
一、當事人的聽證申請(106)
二、聽證前的準備工作(107)
三、聽證組織(108)
四、聽證終結(110)
第六節 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制度(114)
一、審理委員會辦公室的資料接收和審查(114)
二、審理委員會會議(116)
三、審理委員會會議結束後的事項處理(117)
第七節 文書送達(118)
一、直接送達(118)
二、留置送達(119)
三、委託送達、郵寄送達(120)
四、公告送達(122)
五、送達工作其他需注意的事項(122)
專題研究一 一事不再罰(123)
一、關於“一事”的三種理解(124)
二、“構成要件說”對“一事”的分類(126)
三、適用“不再罰”的基本規則(129)
四、國、地稅分設體制對一事不再罰的影響(130)
專題研究二 處罰追訴時效(132)
一、稅務違法行為的追訴時效為五年(132)
二、如何認定違法行為的“發生時間”(133)
三、如何理解追訴時效中的“發現”(135)
四、時效的規定期限如何計算(135)
第四章 稅務行政處罰證據(138)
第一節 稅務案件證據的種類與收集(138)
一、法定的稅務案件證據種類(138)
二、理論上的證據分類(146)
三、證據收集工作中的注意事項(148)
[熱點問題] 證據的委託收集、抽樣取證和先行登記保存(149)
第二節 證據的審查與判斷(150)
一、證據的關聯性、合法性和真實性(151)
二、審查判斷稅案證據的基本方法(156)
三、稅案書證的審查判斷(157)
四、稅案物證的審查判斷(158)
五、稅案視聽資料的審查判斷(159)
六、稅案證人證言的審查判斷(160)
七、稅案當事人陳述的審查判斷(162)
八、稅案勘驗、現場檢查筆錄的審查判斷(163)
九、稅案鑑定結論的審查判斷(164)
第三節 稅務機關的舉證責任和證據的運用(166)
一、稅務機關行政訴訟舉證責任的理解(167)
二、稅務機關提供應訴證據的要求(170)
三、稅務機關行政複議和訴訟過程中自行收集證據的限制(172)
四、行政訴訟的證明標準(173)
五、證據的運用(174)
[熱點問題1]稅務案件舉證責任要考慮其特殊性(177)
[熱點問題2] 行政處罰內部程式裝訂在副卷有利於稅務機關應訴(179)
專題研究偷稅數額能否核定(185)
一、稅收核定徵收的理論和法律依據(185)
二、實際應納稅額大於稅務機關事先核定部分不宜認定為偷稅(188)
三、事後核定徵收的稅款數額不宜直接認定為偷稅數額(191)
四、完善核定徵收制度(192)
第五章 稅務違法行為的認定(194)
第一節 稅務違法行為的主觀要件和客觀要件(194)
一、主觀要件(195)
二、違法行為(200)
三、危害後果及其因果關係(201)
第二節 如何適用法律認定稅務違法行為(203)
一、稅法的效力等級(204)
二、稅法的適用原則(206)
三、慎用稅務行政解釋(208)
四、涉稅刑事司法解釋和稅務行政解釋不能混用(220)
第三節 違反稅務基礎管理制度的行為(222)
一、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註銷登記(222)
二、納稅人未按照規定設定、保管帳簿或者保管記帳憑證和有關資料(224)
三、未按照規定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體報送稅務機關備查(226)
四、未按照規定將其全部銀行賬號向稅務機關報告(226)
五、耒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或者損毀或者擅自改動稅控裝置(227)
六、未按照規定使用稅務登記證件,或者轉借、塗改、損毀、買賣、偽造稅務登記證件(228)
七、扣繳義務人違反賬簿、憑證管理規定(228)
八、未按規定期限進行納稅申報(229)
九、編造虛假計稅依據(230)
十、不進行申報納稅(231)
十一、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阻撓稅務檢查(232)
十二、金融機構違反協助義務行為的處罰(233)
十三、未按規定辦理稅務登記證件驗證或者換證手續(234)
十四、非法印刷、轉借、倒賣、變造或者偽造完稅憑證(235)
十五、金融機構未依照規定登錄稅務登記證件號碼及賬戶賬號(236)
十六、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非法提供方便(237)
十七、到車站、碼頭、機場、郵政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檢查時有關單位拒絕配合(237)
十八、稅務代理人違法(237)
十九、騙取稅務登記證(238)
二十、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辦理扣繳稅款登記(238)
二十一、納稅人、納稅擔保人採取欺騙、隱瞞等手段提供擔保(238)
二十二、非法為納稅人、納稅擔保人實施虛假納稅擔保提供方便(238)
二十三、註冊稅務師和稅務師事務所出具虛假涉稅文書尚未繳少繳稅款013、的(238)
第四節 直接妨害稅款徵收的行為(243)
一、偷稅(243)
二、逃避追繳欠稅(246)
三、騙取出口退稅(247)
四、抗稅(248)
五、逾期仍未繳納稅款(249)
六、扣繳義務人不履行扣繳義務(251)
[熱點問題] 企業自查補稅後能否按偷稅處罰(252)
第五節 違反發票管理規定的行為(259)
一、非法印製發票(私自印製、偽造變造、倒買倒賣發票,私自製作發票監製章、發票防偽專用品)(260)
二、未按規定印製發票或者生產發票防偽專用品(261)
三、未按規定領購發票(262)
四、未按規定開具發票(262)
五、未按規定取得發票(263)
六、未按規定保管發票(264)
七、未按照規定接受稅務機關發票的檢查(265)
八、非法攜帶、郵寄、運輸或者存放空白髮票(265)
九、違反發票管理法規,導致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稅款(266)
[熱點問題] 發票被盜不等於“未按規定保管發票”(266)
第六節 稅務違法處罰的特殊規定(268)
一、不接受處理的可以收繳或停止發售發票(268)
二、免於刑事處罰後可以由稅務機關實施行政處罰(269)
專題研究一 偷稅主觀故意(269)
一、偷稅需要主觀故意的理由(270)
二、避免偷稅主觀故意認定的誤區(274)
三、樹立偷稅需要主觀故意觀念的積極意義(276)
專題研究二 使用不合法原始憑證處理(276)
一、沒有真實業務發生使用不合法憑證的處理(277)
二、有真實業務發生使用不合法憑證的處理(277)
三、真實業務發生的證據認定標準(279)
第六章 處罰的強制執行和涉嫌犯罪移送(280)
第一節 稅務檢查中的稅收保全(280)
一、稅收保全措施的分類(280)
二、稅收保全措施的期限(282)
三、採取稅收保全措施需注意事項(282)
四、違法採取稅收保全措施的法律責任(283)
第二節 稅務機關強制執行(290)
一、稅務機關處罰強制執行的對象(291)
二、稅務行政處罰的強制執行時間(294)
三、行政處罰的執行方式(297)
四、稅務行政處罰強制執行程式(299)
五、執行注意事項(301)
[熱點問題] 查補稅款加收滯納金的止算時間(303)
第三節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304)
一、行政訴訟案件的執行(305)
二、申請法院非訴執行的範圍及內容(306)
三、申請法院非訴執行的特點(306)
四、申請法院非訴執行程式(307)
[熱點問題] 非處罰性的征補稅處理決定是否可以
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310)
第四節 涉嫌犯罪移送(312)
一、涉稅犯罪的法律規定(313)
二、涉稅犯罪移送程式(321)
三、刑事案件稅務鑑定的出具(325)
[熱點問題1] 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百分比應如何計算(326)
[熱點問題2] 涉稅犯罪具體金額標準滯後的尷尬(328)
專題研究稅務行政處罰與移送能否並行(334)
一、理論上,法律允許稅務機關先處罰後移送(335)
二、實踐中,如已明確涉嫌犯罪的應堅持刑罰優先的原則(337)
三、移送後判決前不宜再作出稅務處罰(337)
第七章 處罰救濟途徑和責任追究制度(341)
第一節 稅務行政複議與訴訟(341)
一、稅務行政複議與訴訟的作用(342)
二、稅務行政複議(342)
三、稅務行政訴訟(348)
第二節 稅務行政賠償(356)
一、稅務行政賠償範圍和賠償義務機關(356)
二、稅務行政賠償非訴訟程式(358)
三、稅務行政賠償訴訟程式(359)
第三節 違法行政行為責任追究制度(360)
一、內部制約和監督管理制度(360)
二、違法實施行政處罰的行政責任(362)
三、違法實施行政處罰的刑事責任(366)
附錄一:稅務行政處罰常用法律(369)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1996.3.17)(369)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2001.4.28修訂)(378)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節錄)(2002.9.7)(391)
稅務稽查工作規程(1995.12.1)(394)
重大稅務案件審理辦法(試行)(2001.2.17)(402)
附錄二:法院審理的稅務處罰典型案例索引(405)
附錄三:本書法規簡稱列表(407)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