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管理兩重性

稅務管理兩重性是指稅務管理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稅務管理的自然屬性是指稅務管 理與生產力、社會化大生產相聯繫的屬性。表現在一定階段稅務管理所採取的管理形式、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都反映著人和物的關係,它們必須與一定生產力發展水平和社會化大生產相適應,都要反映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客觀要求並受生產力發展水平所制約。例如,在生產力發展水平較低的條件下,經濟稅源較少,稅收制度簡單,管理要求不高,稅務管理形式、方法和手段也較原始、簡單; 而在當前情況下,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新的科學技術和新興產業部門不斷湧現,稅源日益增加,稅制漸趨複雜,管理要求愈來愈高,因而稅務管理應當逐步採用現代化的管理技術手段和科學的組織管理方法,以達到更加有效的管理目的。

稅務管理自然屬性是不同社會形態下,稅務管理的共同屬性。稅務管理的社會屬性,是指稅務管理與生產關係、社會制度相聯繫的屬性。表現在稅務管理的性質是由國家和稅收的性質決定的,有什麼樣的國家和稅收,就有什麼樣性質的稅務管理。古今中外,稅收都是由國家掌握的,國家的階級本質不同,各階級的相互關係和人們在生產中的地位不同,國家與納稅人在徵稅、納稅上所表現的利益分配矛盾性質也就不同。這種在不同社會制度徵稅、納稅上所表現的特殊矛盾也就使得稅務管理有不同的社會屬性。稅務管理的社會屬性是不同社會形態下,稅務管理的特殊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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