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檢查證

稅務檢查證是稅務人員執行稅收檢查任務時使用的證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制發。其主要內容一般包括: 稅務人員姓名、性別、年齡、籍貫; 服務機關; 使用地區; 有效期限; 發證機關; 證件編號; 使用規定等,並貼上稅務人員免冠照片。稅務檢查證按稅務人員工作性質和被檢查單位或被檢查事項的性質不同,有普遍稅務檢查證、特別稅務檢查證和臨時稅務檢查證三種。

普通稅務檢查證是正式稅務人員對一般單位或事項進行檢查時使用的證件; 特別稅務檢查證是正式稅務人員對保密單位或保密事項進行檢查時使用的證件,臨時稅務檢查證一般是臨時協稅員對集市稅收、農村稅收等進行檢查時使用的證件。稅務檢查證是證明稅務人員身份和行使稅收檢查職權的一種特殊證件,稅務人員必須按規定使用,不得轉移和塗改,凡發生丟失應登報聲明作廢。稅務人員執行稅收檢查任務應隨身攜帶並主動出示稅務檢查證,以便順利開展檢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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