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泗州治記碑

移泗州治記碑

“移泗州治記碑”系清乾隆四十五年(1781年)的石刻。石碑計兩塊,長206公分,寬77公分,楷書正體。全文35行647字,乾隆四十三(1779年)年直隸泗州知州張佩芳撰,當時書法名家湖北巴東縣知縣梁巘書。碑刻記載了康熙十九年(1681年)泗州古城湮沒後,州治暫寄盱眙山,後遷至虹縣的一段故事。“移泗州治記碑”原砌於縣衙大堂後牆上,後砌於縣委宿舍後牆上。

移泗州治記,歷史,

移泗州治記

直隸泗州知州張佩芳撰
湖北巴東縣知縣梁巘
泗州在省西北,轄天長、盱眙、五河,舊治在其疆域之南、淮水之北,去盱眙二里,康熙十九年淮漲域圯,後建治盱眙山之巔,其所治乃在西北,懸絕淮湖,遠者至百五十里。虹屬風陽府,地小而高,鄰於泗,乾隆四十二年巡撫閡公以治隔淮湖控馭不便,虹泗,請裁虹為泗,版圖、民賦一併於泗,而以其城為州治,又於泗之半城增設州判一員,上從其請。四十五年余由壽遷泗,士民請曰:移治三年矣,兩地之人稱便,皆撫軍之賜,乞為文記之。

歷史


古者建國必相形勢之宜,所以勤民而出政也,上之於下猶父母之於子,子而遠於其親,親而不能煦噢其子,則情意乖離,不可一日為治。古之聖人,有因河患而屬遷者,當其時民皆安士重遷,一旦越山逾問,定居於千里之外,故民之從之也難,迨至事已,定居已奠,夫猶孜孜於鞠謀差移此以就彼,必使彼之亦樂有此,凡以為民而已。泗之為患莫大於淮,然河未南趨,淮固不能病泗,河遏於外,淮漲於內,斯無歲不憂沉溺,有謂泗舊治徐,唐移之為非,今徐城已沒水中,古志之不足恃如此,虹故屬泗,今越泗之五河一百八十里而遠屬之風,亦非虹之便,故以虹為泗,不勞力,不動眾,泗故樂有虹,虹亦樂為泗也,蓋其於泗也無涉淮逾湖之險,其於虹也有去遠即邇之逸,法天有善於此者矣。或曰虹北去河不二百里,使如異日之淮於泗將如何:餘曰:自河失故道,中原皆其糜爛之區,昔之人常欲大徒瀕河之民,決堤防而導之,訖不能行,非一世之故已,且有天下之利害,有一郡之利害,不可以天下之害廢天下之利,尤不可以天下之害廢一郡之利,況由公之所為,淮之豈為一郡之利害也歟?大清乾隆四十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立石 江寧王遠聲刻
複製《移泗州治記碑》現展於清水灣複製《移泗州治記碑》現展於清水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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