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歸縣環境保護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秭歸縣環境保護局
  • 地區:秭歸縣
  • 類型:政府部門
  • 下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主要職能

秭歸縣環境保護局單設於2001年底,屬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主要工作職能是:
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擬定全縣環境保護規範性檔案和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受縣政府委託組織對重大經濟開發計畫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划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等;負責全縣環保目標責任制的制定、檢查、考核工作,負責全縣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負責組織指導全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
負責全縣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質量監測工作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監督執行環境監測規範。
負責監督管理廢氣、廢水、固體廢物、機動車尾氣、噪聲、有毒化學品等污染防治工作;監督實施全縣排污申報登記與排污許可證、排污收費、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等各項環境管理制度;指導和協調解決鄉鎮、部門之間的重大環境問題,調查處理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組織開展全縣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
負責申報、組織實施城鎮污水處理、垃圾填埋等環保項目,監督管理環保項目資金使用。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職 責: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工作,擬定並監督執行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文書檔案、保密保衛、對外接待和車輛管理等行政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以及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管理;負責組織指導環境保護宣傳、新聞報導和政務信息工作;負責組織環保系統在職人員的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負責環境保護系統表彰工作;負責人民民眾來信來訪接待工作;負責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糾紛情況通報和聯絡工作。
污染控制股
職 責:負責組織實施並監督管理全縣污染防治、限期治理、總量控制等工作;指導污染防治工程建設;負責有毒化學品環境管理、放射環境管理和有害廢物的管理;負責全縣污染源調查、排污申報登記和排污許可證制度的組織實施;負責環境統計和管理環境監測業務;負責環境污染糾紛和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環境保護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辦理人民來信來訪和人大、政協提案、議案。負責環境監理和污染性建設項目環境管理,負責規定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審批和“三同時”制度的監督實施和項目驗收工作;負責環境保護設施的質量監督、認證工作。
規劃財務股
職 責: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監督管理環保系統國有資產、財務和審計工作;監督管理環保項目建設資金使用;負責環保系統自身能力規劃投資建設;負責環保系統收費和收費標準的監管。
自然生態與農村環保股
職 責:組織擬定並監督實施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和土壤污染防治的規劃和措施;指導農村環境保護綜合整治考核;組織開展全縣生態功能區劃工作;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指導、協調農村生態環境保護;開展全縣生態狀況評估;組織開展生態文明創建;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指導、監督各類自然保護區的環境保護工作,對各類新建自然保護區提審批建議。
行政審批股
職 責:負責本局的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各類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檔案的審批;負責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審批;負責排放污染物許可證的發放;負責危險廢物收集、醫療廢物處置經營許可證初審;擬定並組織實施環境影響評價的地方性管理制度;負責許可權內和市環境保護部門委託的規劃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後評價的監督管理工作;協助市環境保護部門管理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資質;提出區域、流域和行業限批建議;負責建設項目“三同時”的監督管理。
縣環境監察大隊
職 責:負責對全縣範圍內污染源排放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的現場監督檢查;負責污染源線上監控系統運行的現場監督管理;負責全縣企業環境監督員的業務培訓,指導企業環境監督員開展監督工作。制定重點污染源監察計畫,負責全縣的排污申報登記審核工作,並建立環境監察、污染源檔案;負責轄區內排污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污水、廢氣、噪聲和廢渣等排污費及超標排污費的核定,協調排污費徵收工作。
負責“新、改、擴”建設項目、治理工程的“三同時”執行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參與環保驗收;負責對縣人民政府、環保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限期治理、關停取締等行政處罰決定執行情況開展現場監督檢查。負責環保投訴熱線“12369”的日常管理,受理民眾的來信來訪、環境污染投訴,並負責環境信訪的調查處理;負責對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的受理,並進行現場調查,參與處理;負責全縣環境污染事故、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並參與處理。負責自然生態和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現場監督、監察工作;負責全縣飲用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重要河流水域環境管理的現場監督檢查。承擔縣環保局或上級環保部門委託的其他工作任務。
縣環境監測站
姓 名:張 紅
崗 位:監測站站長
職 責:貫徹執行環境監測法規、政策、標準、規範,為政府實施環境監督管理、評價環境質量狀況、確定污染物排放情況、監視環境狀況變化、檢驗環境保護工作成效等提供環境監測數據。為政府制定環境保護法規、政策、規劃以及環境管理決策和環境保護監督執法提供科學依據。制訂環境監測規劃、計畫,並貫徹執行,對轄區內環境質量、污染源進行監督監測,對監測結果進行綜合分析,定期向社會發布環境質量公告,編制環境質量簡報、年度環境質量報告書。
承擔轄區內大氣、水體、土壤、生物、噪聲等各種環境要素的常規監測,定期向上級環境監測站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上報本縣環境質量狀況和污染源動態等監測數據及技術報告,建立環境監測資料庫。承擔國家三峽庫區生態網路(秭歸區域)監測任務。健全“水華”預警及應急監測體系,及時上報監測結果。參與轄區內污染事故調查、污染糾紛仲裁監測,承擔應急監測任務;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竣工驗收等提供監測服務;為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制考核、排污收費、排污申報、排污許可證發放和審核提供監測數據。為社會提供環境監測服務。

地理位置

地址:平湖大道8號
秭歸縣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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