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歸縣城市管理局

秭歸縣城市管理局

秭歸縣城市管理局成立於2001年12月,為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縣城城管執法、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垃圾處理等城市管理工作,內設6個職能股(室),轄縣城管執法大隊、縣環境衛生管理所、縣園林綠化管理所、縣城垃圾處理場四個二級單位。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城管局的關心和指導下,縣城管局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真心為民服務,不斷最佳化城管體制機制,有效落實城市管理措施,各項創建工作卓有成效: 2001、2005、2008年連續三屆蟬聯湖北省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楚天杯”;2003年獲得“中國人居環境範例獎”;2005年成功創建“國家衛生城”;2006年成功創建“國家園林城”;2008年獲得“省優秀旅遊縣城”榮譽稱號;2011年獲得“全國文明城”榮譽稱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秭歸縣城市管理局
  • 地點:秭歸縣
  • 成立於:2001年12月
  • 事業單位:縣政府直屬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簡介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關於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的發展戰略、年度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會同城市規劃部門組織編制城區市容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等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編制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經費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城市園林綠化、公園建設維護資金的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全縣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檢查考核和統計信息工作;負責組織徵收本系統依法徵收的行政事業性費用。
(三)負責全縣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和城市管理執法的組織檢查、協調宣傳工作;負責行使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違章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四)負責城區道路臨時占用、戶外停車場的審查等監管工作;負責城市建築渣土、生活垃圾清運的監管;依法組織徵收城市道路臨時占用費和有償服務費;參與全縣城市規劃、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審查和工程竣工驗收、移交等工作。負責城區新建(擴建、改建)項目有關綠化設計方案審查、綠地面積核准。
(五)負責檢查和考核城區環境衛生工作;協助茅坪鎮人民政府組織實施“門前三包”工作;負責經營城市戶外廣告的招租、審查工作;負責市容市貌的環境整治工作;參與城市廢舊回收定點、集中夜市攤點的審查和管理。
(六)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城市管理、市容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等涉及行政許可事項的核准、審批。
(七)組織城市管理科學的研究。
(八)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監察室:負責黨群日常事務性工作;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直屬機關黨總支、工青婦、計畫生育、政風行風評議、治庸問責等工作;負責完成其他臨時交辦工作任務。
(二)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協助領導組織協調重大事項和檢查督辦;負責新聞宣傳、綜合性材料、重要文稿的起草及城市管理綜合調研;負責文書處理、政務公開、機要保密、檔案檔案、信訪接待、社會綜合治理、會務組織協調和後勤管理等工作;負責建議、提案的辦理;負責城管委辦公室日常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二級單位目標考核工作,承擔幫困扶貧、對外聯絡、業務接待工作;負責完成其他臨時交辦工作任務。
(三)執法監督股(行政審批股):負責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查、報批和備案工作;負責擬定本地區城市容貌標準;負責制定城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活動方案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綜合協調;指導本系統法制建設和法制宣傳教育;管理執法人員資格;制定城管執法工作紀律和制度,對執法中的違法案件進行調查並實施處理;負責日常執法工作的檢查、考核和督辦;負責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按照一個視窗對外、一站式服務的要求,負責牽頭組織本機關行政審批事項(包括園林、環衛渣土、市容、廣告等行政審批事項)的認定、審核、審批及非行政審批事項的備案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容貌、建築物外立面、戶外廣告設施設定的管理工作;負責在道路上設定報刊亭、早餐車等非交通設施的審批管理;組織專項重大治理活動,安排布置全城性綜合整治工作任務,指導臨時搭建、臨時擺攤管理;負責完成其他臨時交辦工作任務。
(四)環衛管理股(渣土辦):負責城區環境衛生管理工作;依據《國家城市容貌標準》,組織制定城區環境衛生管理質量考核標準;協調、指導、檢查、考核城區及鄉鎮環境衛生管理以及生活垃圾處置、公廁管理工作;負責協助行政審批股完成涉及環衛管理的行政審批事項;負責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管理;負責環衛設施的建設、維護、管理,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工程建設中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環境衛生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審查和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數位化城管、城市格線化管理;協助茅坪鎮和社區居委會實施“門前三包”工作;負責完成其他臨時交辦工作任務。
(五)園林綠化管理股: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綠化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編制城市綠化、公園建設和城市街道廣場綠化建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園林企業資質備案管理和園林項目資質工作;參與城區園林綠化工程項目的協調、指導、質量監督和驗收工作;負責對城區各地域、各部門、各單位的庭院綠化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評比;負責園林綠化新技術套用工作;負責協助行政審批股完成涉及園林綠化管理行政審批事項;管理規劃區內的古樹名木;負責完成其他臨時交辦工作任務。
(六)計畫財務股(掛項目管理辦公室、人事股牌子):負責城市管理各類中長期計畫及年度城市管理資金、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的編制、報批;負責城市管理重點項目建設(改造)計畫、招投標和資金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資金調度,合理安排事業經費,保障收支平衡;負責城市管理各類收費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的監督指導;負責人事勞資、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統計工作。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工程建設中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審查和竣工驗收等工作;參與本部門工程建設項目可行性報告研究的編制;負責重大固定資產、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及採購;負責工程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監督管理、資金撥付的審核和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完成其他臨時交辦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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