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處是秦皇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秦皇島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處是秦皇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秦皇島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處是秦皇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基本概況秦皇島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處(以下簡稱“市農保處”)組建於1996年,是隸屬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
(五)貫徹執行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和離休幹部醫藥費統籌等社會保險法律法規;負責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城鎮居民以及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和農村的社會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的實施;負責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城鎮居民和學生的...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指為了保障農村勞動者年老時的基本生活,由政府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和管理,農村經濟組織、集體事業單位和各行業勞動者共同承擔養老保險費繳納義務,勞動者在年老時按照養老保險費繳納狀況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社會保障...
新農保”試點的基本原則、制度架構、籌資方式、資金管理等重要內容,真正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步入正軌,目標是2009 年試點覆蓋面為全國 10%的縣(市、區、旗),以後逐步擴大試點,在全國普遍實施,2020 年之前基本實現對農村...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財務管理暫行辦法》於2011年3月3日由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以財社〔2011〕16號印發。該《辦法》分總則、基金預算、基金籌集、基金支付、基金結餘、財政專戶、資產與負債、基金決算、監督與檢查、附則10章44...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是覆蓋城鎮戶籍非從業人員的養老保險制度,這項制度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系、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共同構成我國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城居保有兩個突出特點:一是城居保的資金來源除個人繳費外,還有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
各地應按照《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社〔2011〕16號)和《財政部關於印發<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會計核算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會〔2011〕3號)的規定,加強城鄉居民養老...
沁縣農村養老保險管理服務中心 負責全縣城鄉居民參保登記、保費收繳、基金劃撥、基金管理、個人帳戶建立與管理、待遇與支付、保險關係轉移轉接續、檔案管理、制卡發證、統計管理、受理諮詢、查詢和舉報等工作;對鄉(鎮)事務所的業務經辦情況...
投保人領取養老金,保證期為十年。領取養老金不足十年身亡者,保證期內的養老金餘額可以繼承。無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者,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支付喪葬費用。領取養老金超過10年的長壽者,支付養老金直至身亡為止。7. ...
擬訂養老保險基金徵收及管理辦法、預測預警制度;擬訂因病或非因工傷殘職工待遇政策、給付標準及組織鑑定工作;擬訂補充養老保險政策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養老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發展規劃;擬訂社保經辦機構執行養老保險政策情況監督考核...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政策法規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試行辦法的規定;負責開展全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收付、保值增值管理等工作;負責為滄州市機關事業...
農保是指由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和管理,農村經濟組織、集體事業單位和各業勞動者共同承擔養老保險費繳納義務,勞動者在年老時按照養老保險費繳納狀況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農保概要 中國的農保工作1986年開始探索,199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