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2002年3月,組建秦皇島市城市管理局,為主管全市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和城管監察工作的行政部門。為進一步強化城市集中統一管理。
2006年4月底,園林綠化、市政管理、夜景亮化、立面保潔和垃圾處理等職能劃轉入秦皇島市城市管理局。
2009年10月,秦皇島市機構改革中,市公用局除公交管理以外的供水、供熱、供氣等公用事業管理職能併入我局,成立新的市城管局。
2018年12月,秦皇島市機構改革顯示,已無秦皇島市城市管理局。
管理模式
秦皇島市市、區城市容貌管理實行“兩級政府、三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體制模式,市城管局主要負責行業指導和監督、檢查、指揮、協調;各縣區(市開發區)分別設有城管機構,具體負責轄區內有關容貌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根據上述職責,秦皇島市城市管理局設19個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全局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協調、督辦、落實行政工作任務;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提案、督察、文書檔案工作;負責全局重要檔案的起草、公文審核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局信息網路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的科技、能源工作;編制全局科技發展規劃。
黨委辦公室
負責局黨務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對外聯絡,貫徹落實局黨委決議,協調、檢查局黨委決議的執行情況;籌備和組織黨委召開的各種會議,起草黨委上報下發的各種檔案,處理黨委日常事務性工作;負責黨委文書檔案的歸檔、立卷、保管和黨委印章的保管使用;負責全局保密和信訪工作。
人事勞資科
負責全局幹部職工的錄用、聘用、調配、統計等工作;負責局復轉軍人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局職稱申報、評定和聘任工作;協調指導局屬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勞動用工、薪酬體制改革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務員、工勤人員的工資、教育培訓、考核、退休、養老和醫療保險工作;負責局屬企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監督等工作。
計畫財務科
負責局機關及局屬企事業單位、三個城市區城管隊伍和市容環衛部門的經費及國有資產管理;負責編制全市城市維護費和城管系統經費統管單位的財務經費預算;負責審查、批准局屬企事業單位的財務計畫;負責對局屬企事業單位的資金、生產計畫的制定;負責對用城市維護費計畫資金購買的固定資產的更新、報廢進行審查報批;負責局機關的日常會計管理工作;負責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審計科
負責對局屬企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和審計工作;負責全市城管系統經費統管單位預算外收入資金的審計工作;負責本系統各單位的財務收支、計畫統計、生產經營狀況、國有資產等審計、監督工作;負責經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徵收情況的監管。
政策法規科
負責城市管理方針、政策和法律、規章的宣傳教育,制定年度法制教育計畫,組織全市城市城管執法隊伍業務培訓;負責全市城管法制工作;起草城市管理規範性檔案;負責行政執法證、城管監察證及專用標誌的審查、年檢、發 工作;負責城管監察行政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參與市容環衛和審檢全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公共事業等方面的聽證、訴訟工作;對城市管理領域各部門不作為、亂作為和執法不到位的案件進行立案調查;負責管理、和審檢全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文書;全權辦理城市管理局進駐服務中心的事項。
組織科
協助黨委抓好局屬企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基層組織建設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負責黨員隊伍建設,搞好組織發展、黨員教育和黨費的收繳、管理、使用,黨員的組織關係和黨員統計等項目工作;負責局黨委管理幹部的考核、任免、調配工作;負責局目標管理及考核工作;負責黨的統戰及民族事務工作;負責知識分子工作;負責出國人員政治審查工作;負責全局老幹部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宣傳科
協助黨委制定思想政治工作的總體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編輯簡報和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饋;調查分析黨員和民眾的思想動態,及時向黨委和上級宣傳部門匯報並提出教育意見;負責對職工進行政治思想、形態任務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教育。負責本系統職業道德教育;組織對黨員幹部的理論教育;負責全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全局的通訊報導工作;承擔企業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的日常工作。
市容管理科
擬訂城市區市市容整體規劃、年度目標;負責“門前五包”的監督指導工作;負責臨時棚亭、經營攤點、早晚市和各類慶典、諮詢、商業促銷等影響市容環境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車輛清洗行業的監督管理;綜合協調重大容貌環境整治活動;承擔管理委員會和城市容貌環衛綜合治理競賽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環衛管理科
負責全市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編制環境衛生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環境衛生作業標準、地方管理法規和規章;統籌安排全市環衛系統的基本建設項目和大型設備更新改造規劃,參與城市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市容環衛設施設計方案的審核、監督管理和竣工驗收;負責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的管理督察工作;組織協調城市區冬季清雪工作。
廣告管理科
制定全市戶外廣告設施設定管理辦法、設定規範、設定規劃和年度整治意見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區戶外廣告設定審批及日常管理活動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對各縣戶外廣告的管理設施業務指導;負責城市區戶外廣告設定現場勘察,組織戶外廣告公開拍賣、招標工作。
城市照明管理科
編制城市區夜景照明設定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城市夜景照明工程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負責政府投資的夜景照明工程的組織實施及接管工作;負責城市區夜景照明設施養護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及作業管理。
市政管理科
負責全市市政設制定市政設施施維護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行業管理;制定市政設施的維護、改造及完善規劃和年度計畫;貫徹上級有關市政設施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擬或修改市政設施管理規定;負責掌握市政設施完好狀況及人員設備情況,制定各市政設施管養單位的經費計畫,並監督其經費的使用執行情況;參與新建市政設施的規劃設計審定和新建市政設施驗收移交工作;負責城市區道路範圍挖掘的審批工作;協調、指導市政設施的維修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城市區的防汛排澇工作。
排水管理科
負責全市排水、污水管理、中水回用的行業管理;編制全市排水、污水處理、中水回用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城市排水許可和排水接管工作;負責城市區自備水源污水處的管線改、擴、建工作;負責城市排水、污水處理、中水回用基礎設施的使用和安全監督檢查。
建築物和市政設施保潔管理科
擬定城區建築物外立面和城市設施保持整潔的管理制度、辦法及標準;制定城區建築物外立面和城市設施保持整潔的年度實施方案並監督實施;協調、督導各區和有部門落實建築物外立面和城市設施保持整潔任務;制定城管系統經營管理的城市設施保持整潔工作規劃,編制年度預算,負責其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組織實施市政實施保持整潔工作。
供水管理科
負責全市供水行業管理;編制全市供水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對供水企業、自建設施供水企業、原水供水企業等的特許經營權和考核管理;負責各類城市供水企業的資質管理, 督促、指導供水企業執行國家、行業的有關標準、規範、規程;負責對城市供水價格方案的審核工作;負責全市新、改、擴建供水工程項目及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燃氣管理科
負責全市燃氣行業管理;編制全市燃氣發展規劃;負責全市燃氣工程建設的管理,監督工程質量及施工安全;負責全市燃氣企業的燃氣市場的資質管理;負責核准城鎮新、改、擴建燃氣基本建設項目並核發《燃氣經營許可證》;負責全市燃氣用具的質量監督管理;負責全市燃氣行業技術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對各縣、區行業燃氣集資方案;負責各燃氣站登記、移交、驗收、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檢查局屬燃氣企業的生產經營,核准其設備購置、更新、報廢計畫。
執法工作進行督察
負責全市城管執法工作進行督察;監督檢查城市管理領域各部門履行職責情況;負責上級交辦幾市民反映的城市管理事項的調查反饋;負責全市關於城市管理的重大事項、工作部署落實情況的督察;負責全市市容環境衛生綜合考評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全市城管系統對容、隊記,清理亂著裝和機動車亂貼亂掛城管標誌。
安全保衛科
負責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安全保衛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監督、檢查、指導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本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監督所屬單位落實安全教育培訓;負責系統內生產應急管理和安保反恐工作,組織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系統內部治安管理、查處治安案件,協助司法機關偵破各類案件。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黨群工作。
紀檢委(監察室)。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