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支隊

秦皇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支隊是秦皇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主管的主要負責對用人單位九類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組織機構。

基本概況,主要職責,

基本概況

秦皇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支隊成立於1996年11月,2008年12月獨立設定,2012年納入參公管理。勞動監察支隊與局設機關科室的勞動監察科以“合署辦公、統一管理、科管支隊”模式組成市本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開展工作。現有在崗人員15人,其中公務員7人、參公事業編7人、機關工勤1人;科(支隊)班子4人,內設3個大隊、案審科、辦公室。

主要職責

市支隊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委託,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主要承擔四項職能,依法對用人單位九類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四項職責:
①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②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③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④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九類事項:
①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②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契約的情況;
③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④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⑤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⑥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⑦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⑧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的規定的情況;
⑨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主要以日常巡視檢查(專項檢查)、審查用人單位按照要求報送的書面材料以及接受舉報投訴等形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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