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縣農業局

秦安縣農業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上有關種植業、農業機械和農村經濟管理的法律、法規以及黨在農村的有關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縣種植業、農業機械化、農村能源及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研究制定有關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的價格政策和農村信貸政策、農村稅收與農業、農機具財政補助的政策建議;指導引導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秦安縣農業局
  • 地點:秦安縣
  • 對象:農業
  • 職責: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
(二)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財產和財務管理。
(三)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並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擬訂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指導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建設,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和農業產業保護的對策建議;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四)指導糧食、蔬菜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糧食、蔬菜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提出扶持農業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經批准後與財政部門共同制訂實施方案並指導實施。
(五)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組織實施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標準和技術規範;參與制訂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指導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負責防治、控制疫情,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承擔引進農作物種子(種苗)檢疫管理工作。
(七)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參與組織種子、化肥、農業機械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八)研究制定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畫和有關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引進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高新技術示範園區建設工作;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組織引進農業先進技術,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管理農業、農機科技教育、成人教育、學歷教育及系統內在職人員的教育,參與實施農村農業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
(十)組織實施種植業、農機、農村能源和農村經濟經營管理方面的國家、省、市、縣級行業技術標準和產品質量標準;負責農產品的質量監督、認證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參與種子、農藥、化肥、農機產品的質量管理;負責農業、農機行政執法和執法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全系統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十一)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的保護和管理;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運用工程設施、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
(十二)制定並實施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的發展。
(十三)指導管理下屬事業單位的工作;監督下屬事業單位的改革、國有資產管理、財務與審計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管理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等工作及全縣行業技術職稱的評聘、考核、優秀科技撥尖人才的評選推薦;承辦局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考核、管理配備及優秀人選的推薦任用工作。
(十四)組織農業農機及農村能源方面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研究提出全縣農業、農機及農村能源重大引進項目和利用外資的建議,推動全縣農業對外開放工作。
(十五)按照許可權管理下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農業、農機初級專業技術職稱任職資格的評審和中級、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審查上報工作。
(十六)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工作;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機化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發布農業和農機化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十七)承辦秦安縣委、縣政府和省、市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秦安縣農業局設4個內設機構,均為股級建制。
(一)辦公室(掛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公室牌子)
承擔全系統和局機關政工、文秘檔案、財務監督管理、後勤管理與服務;負責全縣鄉村集體資產管理及農村政策法規諮詢、減負督辦;履行縣減負領導小組的協調議事及交辦的減負事宜;監督檢查全縣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和縣上有關農民負擔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涉及農民負擔的有關檔案提出審核意見;對村提留、鄉統籌費和農民勞務工的提取、使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受理有關農民負擔問題的信訪、舉報、控告案件;查處涉及農民負擔的違法違紀行為。
(二)綜合業務股(掛農業區劃辦牌子)
負責全縣農機監督管理、種子生產經營管理、農村能源開發監督管理、農機行政執法管理;負責全縣農業資源區劃成果利用調研;參與組織實施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管理全縣農作物種質、地力等農業資源;負責保護農業生態環境;指導農用地和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工作;全縣農、機行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聘評管理考核工作;承擔全縣農村科技教育及成人學歷教育。
(三)計財股
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縣農業項目及部、省、市列項目的計畫、申報、實施監督及財務管理、審計;負責經濟技術交流合作、新技術及農業項目、人才、資金引進工作。
(四)農情信息股(掛農業信息服務中心牌子)
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縣農業生產統計;負責農業科技信息、市場經濟信息收集、預測、發布及農村跑市場信息交流工作;對接農業部、省市業務主管部門信息系統建設,為全縣農民增收及農產品產後服務。承擔農業部農產品定點批發市場網路建設業務及定點“農信採集點”業務;負責全縣農產品網上銷售與生產基地的連節。

地理位置

地址:甘肅省天水市秦安縣
秦安縣農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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