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物又稱 “租賃契約標的”,租賃契約當事人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租賃物一般是租賃契約中的權利主體能夠實際占用或使用的。在租賃關係終止時,能夠返還、並具有一定經濟價值的財產。但有的國家,如 《法國民法典》,不僅將財產作為租賃物,而且,還把勞動力作為租賃物。當財產作為租賃物時,它既可以是生產資料,即人們在生產過程中所必需的物質條件,又可以是生活資料,即用以滿足人們物質和文化生活所需要的社會商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租賃物
- 定義:租賃契約當事人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
- 別名:租賃契約標的
租賃物又稱 “租賃契約標的”,租賃契約當事人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租賃物一般是租賃契約中的權利主體能夠實際占用或使用的。在租賃關係終止時,能夠返還、並具有一定經濟價值的財產。但有的國家,如 《法國民法典》,不僅將財產作為租賃物,而且,還把勞動力作為租賃物。當財產作為租賃物時,它既可以是生產資料,即人們在生產過程中所必需的物質條件,又可以是生活資料,即用以滿足人們物質和文化生活所需要的社會商品。
租賃物又稱 “租賃契約標的”,租賃契約當事人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租賃物一般是租賃契約中的權利主體能夠實際占用或使用的。在租賃關係終止時,能夠返還、並具有一定經濟價值的財產。但有的國家,如 《法國民法典》,不僅將財產...
租賃是指所有權和使用權之間的一種借貸關係,即資產所有者(出租人)按契約規定·含義 將租賃貨物租給使用人(承租人),承租人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租金並享有對租賃物件使用權的一種經濟行為。範圍 國際租賃大體有兩種:一種是金融租賃,另一種是經營租賃。金融租賃帶有融資性質,採用這種租賃方式進境的貨物,一般是不復...
租賃契約的標的物 租賃契約的標的物,簡稱“租賃物”。出租人於租賃契約生效後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的物。可以是動產,也可以是不動產。一般應為不可代替物、非消耗物,並應具有合法性。禁止流通物出租的,該契約應為無效。
租賃是指按照達成的契約協定,出租人把擁有的特定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在特定時期內的使用權轉讓給承租人,承租人按照協定支付租金的交易行為。租賃在社會上的產生與發展源遠流長 最初的租賃物主要是土地、建築物等不動產。1952年,世界上第一家專業租賃公司——美國租賃公司正式成立。其後租賃範圍逐步擴展到以...
租賃物瑕疵擔保責任 租賃物瑕疵擔保責任,租賃契約中出租人承擔的保證其所交付的租賃物能夠為承租人依約正常使用、收益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契約時明知道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契約。
租賃對象 租賃對象是一個法學術語。租賃對象是租賃行為的標的,是租賃雙方當事人權利和義務指向的目標,即租賃物,主要包括各種動產和不動產,如房屋、汽車、機器設備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第十三章的相關規定, 租賃契約(Lease Contract)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契約。在當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出租人;對租賃物有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承租人。租賃契約是諾成契約。租賃契約的成立不以租賃物的交付為要件。適用範圍 ...
3、聯合租賃:租賃方與國內其他具有租賃資格的機構共同作為聯合出租人,以融資租賃的形式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企業。合作夥伴一般為租賃公司、財務公司或其他具有租賃資格的機構。4、轉租賃:轉租賃是以同一物件為標的物的融資租賃業務。在轉租賃業務中,租賃方從其他出租人處租入租賃物件再轉租給承租人,租賃物的所有權歸...
指企業以法人資格作為承租人,通過租賃契約獲得資產,並按契約規定向資產所有者交納租金。⑤入股承租。指企業職工集體承租,職工將承付的租金入股,並將承租後新增的部分稅後利潤劃給職工個人。避稅籌劃 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契約,以收取一定的租金為條件,將租賃物在規定時期內交給承租人使用,其所有權...
租賃內容 廠房租賃協定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廠房租賃契約條款,以供遵守。第一條 租賃物位置、面積、功能及用途 1.1位於___的廠房(以下簡稱租賃物)租賃於乙方使用。租賃物面積為___平方米。1.2本...
租賃所有權是一個經濟術語。租賃所有權是指出租人對有償出租的物品(鏟晶,機械設備等)仍擁有占有和處理的權利。承租人只在租賃期間享有使用權。在租賃業務談判和簽約時,必須明確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或期滿後,所有權歸屬於出租人。即使是全額清淒的金融租賃.租賃期滿扁也要曲承租人以象徵性價格購買租賃物的所有權...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並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契約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
“買賣不破租賃”就是其中最為典型者,即在租賃關係存續期間,租賃物所有權的變動不影響租賃契約的效力。由於在抵押權實現時,租賃物的所有權自會因拍賣、變賣、折價等實現行為而發生變動,故而抵押權與租賃權的關係也應當遵循“買賣不破租賃”規則。定義 “買賣不破租賃”就是其中最為典型者,即在租賃關係存續期間...
租賃信用與銀行信用同樣是所有權與使用權的分離,但是銀行信用是資金形態上的分離,而租賃則是資金與實物相結合基礎上的分離。租賃的發展豐富了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的形式。(2) 融資與融物相結合。租賃是一種商業活動,但它不同於一般一手交貨,一手交錢的商品交易,而是具有金融和貿易緊密結合,同時進行的特點,這一...
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 是指在約定時間內將物品、設備等有形動產轉讓他人使用且租賃物所有權不變更的業務活動。如:遠洋運輸的光租業務、航空運輸的乾租業務都屬於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
經營性租賃的租期較短,且可以經過一定的預約期而中途解約。由於租賃物一般為需要高度保養、管理技術的,或技術進步較快的,或廣泛運用的設備與機械。定義 這種租賃的出租人除提供租賃物外,還負責租賃物的維修和保養等服務。特點是:1.租賃物由出租人採購;2.租期較短 3.出租人不但提供融資便利,還提供維修、保養...
租賃權,又稱“使用收益權”。是指承租人依照財產租賃契約,在租賃物交付後,對租賃物所享有的為使用收益目的所必要的占有權利的總稱。須在合理範圍內行使,不依約定或不依租賃物性質而定的方法行使租賃權造成租賃物損壞、滅失的,出租人有權請求賠償損失或恢復原狀。承租人不能隨意讓與租賃權,讓與租賃權一般須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