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妻婚

指的是丈夫將妻子典租給他人,在商定的時間內成為典夫的妻妾,期滿後仍歸原夫。典妻的丈夫多因貧困交加,生計困窘,故願將妻子典與他人。而承典者或貧不能娶,或妻已年老不育,便典他婦為妻,以續子嗣;或富貴之家,承典人妻,以為淫樂。典租雙方須有媒證,並訂契約,寫明典租期,典租價。一般一至二年為租,三至五年為典。所育子女歸典方所有,典期滿回原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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