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科斯達克
- 總部地點:韓國
- 成立時間:1996年7月
- 經營範圍:融資投資
- 公司類型:外商獨資
發展歷程,組織架構,發行上市,上市標準,信息公開,交易制度,退市條件,熔斷機制,
發展歷程
長期以來,韓國執行依賴大集團實現經濟高增長的戰略,這種戰略促進了韓國經濟的發展,但是這也導致了地區與產業的發展不平衡,同時大集團採取的出口擴張戰略使已開發國家採取保護主義措施。為了改變這種狀況,韓國政府在80年代早期開始採取種種措施扶持中小企業的發展。為了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韓國政府1986年宣布了促進中小公司股票交易的計畫。1987年韓國證券商協會規範場外交易市場。1991年10月,成立了供場外股票交易的中介大廳,通過計算機網路來收集與公布交易信息。1996年7月,場外市場中引入Kosdaq公司的交易系統,使得場外交易自動化。
Kosdaq在1999年取得了巨大的發展。其日均交易量1998年只有55億韓元,但在1999年4月,增長到644億韓元,6月到2322億韓元。Kosdaq的快速增長得益於政府的支持。為了促進高科技產業發展,推進金融改革克服貨幣危機,韓國政府採取許多措施鼓勵創新風險型企業的發展。韓國政府對Kosdaq作了明確定位,放鬆了上市標準,便利電信與創新公司上市,給予在Kosdaq上市的公司稅收優惠。在1999年底上市公司達到453家,比1998年增長36.9%,市值達到106.28萬億韓元(938億美元),比1998年增長12.5倍,3年內Kosdaq市場規模就達到韓國證券交易所的30.6%。截至1998年底,韓國政府認可的風險企業有2567家,這些企業銷售增長迅速,技術含量高,成長潛力大,給予Kosdaq市場發展有力的支撐。
但是,隨著 2004 年底政府制定風險企業促進方案,國內經濟逐步恢復,企業業績得到改善,低利率持續,以及通過控制不動產投機而使流動資金流入證券市場等因素,到了 2005 年KOSDAQ在一年內效益上升 84.5%,取得了新的飛躍。
2005 年 1 月,為了促進韓國金融市場發展,證券交易所、科斯達克證券市場及期貨交易所正式宣布合併,命名為韓國證券期貨交易所。
通過合併以大中型企業為主的有價證券市場、中小風險企業為中心的KOSDAQ和衍生產品期貨市場,形成了各種商品相互競爭、相輔相成的市場局面。合併之後,通過交易費降低、IT 兼併、一體化市場監控系統等舉措,使市場發生了脫胎換骨的變化。與此同時,為發展為可信賴的國際資本市場奠基了堅實基礎。
到 2005 年末,KOSDAQ已擁有上市企業 918 家,市價總額達 700 億美元,市場日平均交易額達到 18 億美元。以上市總價值為標準,已成為繼 NASDAQ、JASDAQ、AIM(英國)之後的世界第 4 大新市場,而以交易總額為標準,則是僅次於 NASDAQ 的世界第 2 大新市場。
自合併以來,韓國證券期貨市場交易所通過外國企業的上市,不僅促進韓國證券市場的國際化,而且為成長為亞太地區的全球金融市場而不遺餘力。
KOSDAQ還修改了過去影響國外企業上市的各種繁瑣制度,並且指定了便於國外企業上市的專門規定,竭盡全力促成國外企業的上市。以成功為基礎,KOSDAQ將再次全面迎接新的挑戰、發展成為國際水平的資本市場。 我們將會為企業提供成功的渠道、為投資者則提供廣泛的投資產品,承諾為建造最佳資本市場而不斷努力。
組織架構
科斯達克市場政策法規的制定和監管,主要由韓國金融經濟部(MOFE)、金融監察委員會(FSC)和金融監督機構(FSS)來承擔。根據韓國《證券監督法》、韓國證券交易商協會授權科斯達克委員會和科斯達克證券市場公司對科斯達克進行具體管理。
發行上市
韓國是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的國家。企業在發行股票前,必須聘請一家證券公司作為主承銷商,準備註冊所需要的各種檔案資料,向科斯達克委員會提出上市的預申請,得到批准後再向韓國金融監察委員會提交註冊申請。韓國金融監察委員會接受註冊申請後,企業就可以向公眾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完畢後向韓國金融監察部委員會提交發行報告,並向科斯達克委員會提出正式的上市申請。
由韓國證券交易商協會授權,科斯達克委員會負責批准企業的上市申請。為了協調科斯達克委員會與證券交易商協會之間的工作,韓國採用一人常務委員制。這名常務委員負責直接指揮證券交易商協會的業務部門,同時也是科斯達克委員會的成員。
在股票發行上市過程中,主承銷商主要承擔5個方面的責任:一是對公司履行必要的盡職調查;二是做市義務。公司股票上市後一個月內,如其股價跌到發行價的80%,主承銷商有義務以不低於發行價80%的價格,收購公司公開發行的全部股票;三是公司股票公開發行時,主承銷商必須購買發行總股份1%的股票並持有1年以上;四是主承銷商從公司其他股東購買的股票,不得出售給公司的現有股東或最大股東;五是主承銷商有義務為公司提供經營管理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諮詢。
上市標準
科斯達克將企業劃分為四種類型:風險企業、非風險企業、共同基金和國外企業,分別適用不同的上市標準。風險企業的上市標準比非風險企業低,國外企業申請在科斯達克上市,除必須滿足非風險企業的標準外,還要符合以下條件:不少於300000單位的股票必須通過首次公開發行的方式在韓國境內出售,小股東人數最少為100名,股份轉讓不受限制。
信息公開
上市公司必須披露四個方面信息:1)、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期間報告(半年報)和季度報告;2)、特殊報告,披露公司管理方面的重要信息,如收購、分拆、期權發行、生產線購買或出賣等;3)、臨時報告,主要有兩類:一是關於公司財務狀況重大變化的信息,如發行股票或債券、資產評估等;另一類是關於公司經營業績重大變化的信息,如收入或淨利潤的增減;4)、強制性披露,披露科斯達克認為有必要披露的信息。
如果上市公司違反信息披露規定,科斯達克將根據韓國《證券交易法》和市場規則予以處罰,如將其列為“投資者關注的公司”和“被監控公司”,情節嚴重的將被暫停上市甚至予以摘牌。
交易制度
科斯達克市場的穩定措施有價格漲跌幅限制和暫停交易兩種:價格漲跌限制是前一日交易收盤價的12%;科斯達克規定在下列情況下將暫停交易,價格和交易量激烈波動、交易明顯有失公允、整個計算機系統因不可避免的原因而無法運作、上市公司分立或破產、股票分拆或合股、科斯達克認為應該暫停交易的其他情形。
退市條件
科斯達克上市公司退市事宜由科斯達克委員會負責決定,如果上市公司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科斯達克委員會將對上市公司予以摘牌:1)、信息披露:上市申請或附加檔案中出現虛假陳述或重大遺漏,在過去2年內被認定為不實披露達3次以上;2)、經營狀況:公司狀況惡化,主要經營活動暫停達6個月以上,連續2次出現負資本或資本負債率達到50%以上;3)、公眾股份:連續3個月以上股票交易不活躍,1年內無法達到最低的股份分布標準;4)、流動性:一定期間內股票價格低於其面值20%;5)、其他:為保護公眾和投資者利益,科斯達克認為應該退市的其他情形。
熔斷機制
韓國股市實行三級熔斷機制,熔斷門檻分別為8%、15%和20%,當觸發8%和15%紅線時,暫停交易20分鐘;觸發20%時,則直接休市。
2016年02月12日,韓國KOSDAQ指數暴跌8.2%後,觸發韓股熔斷機制8%的第一級門檻,暫停交易20分鐘。收盤跌6.06%,報608.45點。
2020年3月13日,韓國Kosdaq市場交易暫停,因熔斷機制被觸發。在指數跌幅超過8%後,Kosdaq市場從當地時間上午9:04開始暫停交易20分鐘。
2020年3月23日,韓國創業板指期貨跌6%,觸發熔斷機制,暫停交易5分鐘。同時,韓國暫停在韓國創業板指(KOSDAQ)市場的賣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