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副總

“科技副總”是指從高校、科研院所選聘高層次科技人才到企業任總經理、總工程師、副總經理、副總工程師、技術副總、研發副總、技術總監等職務,促進高校、科研院所與企業優勢互補、協同創新,更好為企業、產業、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服務。

全國已有江蘇、雲南、山西、湖北等多個省份以不同形式開展了“科技副總”選派工作,成效較為明顯。其中,江蘇省從2013年在全國首創“科技副總”柔性引才機制以來,截至目前已連續選聘十一批、近萬名“科技副總”到省內企業任職。雲南省自2023年開始實施“科技副總”項目,已累計從國內高校院所選聘百餘名“科技副總”。湖北省開始向企業選派“科技副總”以來,兩年時間為企業解決技術難題1091個。

徵集通知,

徵集通知

關於徵集2024年度河南省“科技副總” 崗位及技術難題需求的通知
各省轄市科技局,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科技管理部門,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各相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科教興省、人才強省戰略,積極推動河南省企業科技創新和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河南省“科技副總”三年行動計畫(2024-2026年)》檔案精神,現就徵集2024年度河南省“科技副總”崗位及技術難題需求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徵集原則和條件
(一)徵集原則
圍繞我省重點培育的“7+28+N”產業鏈,充分發揮科技人才在促進企業發展中的積極作用,解決技術難題,提升創新能力,促進科技成果就地轉化,堅持按需選聘、雙向選擇、協同創新、互利共贏的原則,服務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申報條件
1. 應為河南省境內註冊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信譽良好。企業需具有下列資質之一:規上工業企業、創新龍頭企業、“瞪羚”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技術創新示範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科改企業等。
2. 具有一定的研發創新基礎,有明確的研發創新發展需求。優先支持建有產業研究院、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發中心等省級及以上科技創新平台的企業。
3. 能夠為“科技副總”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科研條件、生活條件和安全保障,積極與“科技副總”所在單位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和各種研發合作。
4. 主營業務與我省重點培育的產業鏈一致或與企業所在地市重點發展產業鏈一致的優先支持。
5. 不得為申報人及所在高校、科研院所創辦或入股企業.
二、申報程式
請各地認真組織發動轄區內相關企業於7月20日前完成年度階段性填寫工作。
(一)需求申報。積極組織企業登錄“河南省科技服務綜合體信息管理平台線上填寫《2024年度“科技副總”崗位需求和技術創新難題徵集表》,所填內容要完整、真實,文字描述要準確、客觀,不得填寫任何涉及國家秘密的內容,所有內容應可公開。
(二)初審把關。各級科技部門認真審核把關,初審後提交給省科技廳。
(三)匯總發布。省科技廳會同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提出“科技副總”需求崗位及技術難題清單,對外發布。
三、申報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河南省“科技副總”選聘工作由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河南省科技廳共同組織實施。崗位及技術難題需求徵集是做好“科技副總”選聘工作,做到人員選聘精準、服務對象精準、解決問題精準、支撐發展精準的重要基礎,各地科技管理部門要提高認識,強化擔當,充分發揮科技服務綜合體的作用,將崗位、技術難題需求徵集與實現高質量發展有機結合起來,認真組織,確保企業精準提出崗位及技術難題需求。
(二)廣泛宣傳動員。各省轄市、濟源示範區、航空港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國家高新區管委會,有關部門和單位科技管理部門要充分運用各種媒介,多途徑、多方式對政策和崗位及技術難題申報工作進行廣泛宣傳,擴大政策和工作知曉面,積極動員支持符合條件企業申報。
(三)嚴格時限要求。各省轄市、濟源示範區、航空港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國家高新區管委會,有關部門和單位科技管理部門加強審核把關,首批需求審核於2024年7月20日前審核完畢,在系統內提交至省科技廳。
四、工作諮詢單位和聯繫方式
(一)線上申報技術支持
省科學技術情報中心
(二)政策諮詢
省科技廳科技企業與現代服務業科技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