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發現方法

科學發現方法是一種首創新質或新價值科學對象的科技活動方式和技巧。任何科學發現都與方法密切相關,它既需要藉助於科學的方法,又是對科學方法的一種發展。按照發現客體的不同,可採用不同的科學方法。問題的發現多採用辯證分析方法,通過矛盾分析而提出問題,並通過本質的分析抓住主要問題,如從分析邏輯矛盾中發現悖論問題;事實的發現往往是通過實踐觀察和科學實驗方法而實現,新的實驗技術和觀察技術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這也是科學發現方法的重要內容,如類星體的發現,超導現象的發現等;關係(規律)的發現,需要採用實踐方法和理論方法相結合的綜合性科學方法,如萬有引力定律、門捷列夫元素周期律、能量守恆與轉化定律等發現,基本上都是如此。

科學發現是個從問題或從事實出發,通過假說而上升到理論的創造過程,採取一定的科學方法保證這個過程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具有決定性的意義。從這個觀點看,科學發現方法應是實踐方法與理論方法、非邏輯方法(如直覺、頓悟、靈感、想像等)與邏輯方法、技術與藝術的辯證統一體。誰把它們結合得好,技巧高,誰就能做出更多的科學發現。廣義地說,新概會、新原理和新方法的發現,都屬於科學發現之列。而且在現代科學研究中,各種類型的科學發現和科學方法,都是相互制約的,應在各種科學方法的綜合中開發創造性思維。今天,偶然性仍在科學發現中起著一定的作用,培養科學工作者的懷疑精神和對科學現象的敏感性,仍然是科學發現方法得以靈活運用的重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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