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技術法,調整在科學技術活動過程中所產生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其主要內容有:國家發展科技的政策、規劃和計畫,及組織管理整個科學技術活動中的縱向關係;不同科技部門、不同科技領域之間在研究、開發和協作以及管理工作中發生的橫向關係;從事科學技術活動的研究機構以及科技人員在科技活動中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科技活動中人與自然關係;國際科技合作關係等。在中國,1993年7月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2007年12月修訂),對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與科學技術套用、企業技術進步、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科學技術人員、保障措施及法律責任等作了具體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科學技術法
-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