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科學技術法學
- 別稱:科學法學
- 性質:學科
- 作用:促進科學技術事業發展
研究內容
研究內容主要有:
(1)現代科學技術發展給法學帶來的深刻影響。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不僅導致了許多新的法律部門和法學分支的出現(如空間法、環境保護法、原子能法等),而且有大量的知識成果被廣泛套用於立法和司法實踐中。
(3)新形勢下各科技部門、領域間的關係及立法任務和內容。科技關係是:①科技縱向關係,包括國家科技政策、規劃和計畫以及組織管理等。②科技橫向關係,包括不同科技部門、不同科技領域之間的研究、開發、協作和管理等。③科技實體和科技人員之間的權利和義務的關係。④科技活動中人與自然的關係。⑤國際科技合作的關係等。科技立法的任務和內容是:①科技行政法規,國家科技管理原則、體制、職責、許可權以及科技管理人員的選拔和任用等。②科技計畫法規,包括國家和地方的科技規劃和計畫原則、項目、編製程序以及計畫的實行、檢查、監督等。③科技民事法規,內容涉及調整科技法人和科技人員在科技活動中的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等。④科技勞動法規,內容涉及科技勞動者從事智力勞動的權利、義務、學術自由等。⑤科技條件法規,包括對科技活動中的資源開發和利用、設備和器材的調配、情報資料、智力開發、文獻檔案等的管理。⑥科技財政法規,包括對科技活動的撥款、貸款、稅收、預算和結算制度等的管理。⑦科技振興法規,包括對科技開發、推廣和促進特定行業技術發展等的管理。⑧涉外科技法規,包括對技術引進、中外合作、智力開發等的管理。
(4)科技法學的功能與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