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客是東漢魏晉南北朝時期受士族豪強庇護的依附者。包括佃客、衣食客、典計客等。他們不向國家繳賦稅、服徭役,只向私家納租、服私役、當家兵。東漢末三國初期,私客尚須服兵役,依法不得復免,實際上往往在私家庇護下逃避軍役。魏、吳政權對功臣子孫特許“復客”者,可不服兵役、力役,不納賦稅。西晉時期,士族豪強不斷私自募客,故國家頒布戶調式,規定限制私客的“蔭人蔭客制”。東晉南朝時,私客更加發展,流亡失籍無地無業之人,紛紛託庇於私門當私客。晉元帝下詔頒布給客制度,承認私客的合法性,允許客皆注家籍,皆無課役。除私家佃客外,也有耕種自己的土地,為規避國家賦役而附於私家的私客。他們從事農業生產,與主人結成封建依附關係。佃客有兩種。一種為政府賜與士族官僚,並可免除賦役的賜客、給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私客
- 拼音:sī kè
- 注音:ㄙㄧ ㄎㄜˋ
- 解釋:私人的門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