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書信

【私人書信】又稱“一般書信”。個人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書信。可用來互通音訊,聯絡感情;也可用來交流思想,互相學習;還可用來協商問題,辦理私事。內容細大皆宜;篇幅長短不限;語言雅俗共存,表達靈活自由,既可敘述、描寫,又可議論、抒情。是一種套用廣泛、暢所欲言的實用文體。其格式包括稱呼、正文、結尾、署名、日期五個部分。稱呼寫於首行頂格,後用冒號。必須既能表明關係,又能顯示尊敬、親熱等情感。正文始於次行,須空兩格,轉行頂格。一般先寫問候語,緊接著詢問對方近況,然後再寫雙方共同關心的事情。若事情較多,應一事一段,使對方一目了然。最後應有幾句簡潔、自然的收束語。結尾一般都是祝頌語。祝頌語要因人、因時、因事恰當選用,切忌亂套。結尾的“此致”、“即頌”、“祝”等字眼一般緊接正文;而“敬禮”、“秋安”、“健康”等應另起一行頂格寫,後面一般不用標點。署名寫於結尾下一行的後半部分。給親朋好友寫信,名字前面應加恰當的稱謂,以照應開頭的稱呼。日期寫在署名的右下方。私人書信不管是郵寄還是面呈,都套用信封。信封正面分三行分別寫明收信人的地址、姓名(姓名後空兩格寫“同志”、“先生”、“小姐”、“女士”等字樣,再空兩格寫“收”或“啟”)、寄信人的地址和姓名。左上方和右下方分別寫清楚收、發信人住地的郵政編碼。托人面呈的信,一般在上方寫“請面交”等字樣,中間寫收信人的姓名,下邊寫“××托”就可以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