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民政局

為政府職能部門,其工作職責如下十四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禹城市民政局
  • 地點:禹城市
  • 實質:民政局
  • 性質:政府職能部門
民政職責
(一)擬訂全市民政工作的政策、規定、辦法和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依法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
(三)負責全市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負責烈士褒揚工作;審報有關人員的傷殘等級;審核報批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指導優撫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市退役士兵、復員幹部、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安置工作;指導全市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協調軍供站的工作;指導全市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訓、就業服務工作,負責全市退役士兵安置、技能培訓工作。
(五)擬訂全市救災工作政策;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擬訂全市減災規劃。
(六)牽頭擬訂全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指導救助站的建設與管理。
(七)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城市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制定城鄉社區工作及服務管理辦法和促進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
(八)擬訂全市行政區劃規劃;負責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申報工作;組織、協調行政區域邊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行政區域界線界樁工作;參與縣市邊界爭議的調查,負責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收集整理和管理行政區域界線檔案。
(九)指導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承辦我市地名命名、更名工作及指導審核全市地名的命名、更名、監督檢查標準地名的使用;組織全市地名圖、錄、典、志的編纂工作;管理地名檔案和地名信息系統,開展地名信息諮詢服務;規範全市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負責門(樓)牌的編制指導管理工作。
(十)擬訂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指導全市社會福利機構建設和管理,負責社會福利企業審批;指導全市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權益保障工作;指導、管理福利彩票發行工作;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十一)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貫徹執行國家婚姻登記、殯葬管理、兒童收養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婚姻登記工作;負責婚姻介紹機構的審批;承辦全市居民的婚姻登記審批;負責全市收養登記工作;負責全市經營性公墓和等級殯儀館的審核、報批;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十二)管理國家、省和德州市以及我市劃撥的民政事業經費,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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