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出生登記指南

戶籍為禹城市的常住居民辦理出生登記:一周歲以內的新生嬰兒,公安派出所應根據其父母申請、居民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和結婚證(非婚生育無需提供),當場辦理。超過一周歲且持有《出生醫學證明》申報出生登記的嬰兒,公安派出所應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後予以辦理。

基本介紹

  • 辦公地點:禹城市公安局派出所
  • 投訴電話:0534—7717110
  • 聯繫電話:0534—7365596
辦理條件,申辦材料,辦理程式,設立依據,收費標準,辦理時限,服務時間,

辦理條件

戶籍為禹城市的常住居民。

申辦材料

1、一周歲以內的新生嬰兒,公安派出所應根據其父母申請、居民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和結婚證(非婚生育無需提供),當場辦理;
  
2、超過一周歲且持有《出生醫學證明》申報出生登記的嬰兒,公安派出所應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後予以辦理;
3、因特殊情況無法取的《出生醫學證明》的,公安派出所應根據當事人提供的司法鑑定機構親子關係證明,在調查核實基礎上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後辦理。

辦理程式

1、申請人攜帶相關手續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
  
2、一周歲以內的新生嬰兒,當場辦理;
3、超過一周歲,上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後予以辦理。
流程圖
禹城出生登記指南

設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2、山東省公安廳魯公通【2014】74號檔案關於進一步規範出生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收費標準

魯價費發231號,出生申報每次5元。

辦理時限

1周歲以內的新生兒當場辦理;1周歲以上需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承諾期限20個工作日。

服務時間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上午11:30 (夏)下午2:00—下午6:00 (冬)下午1:30—下午5:30(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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