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為禹城市的常住居民辦理死亡登記,需提供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死亡註銷戶口,《死亡證明》或村、居委會證明。
基本介紹
- 辦理時限:當場辦理
- 聯繫電話:0534—7365596
- 收費標準:免費
- 辦公地點:禹城市公安局派出所
- 投訴電話:0534—7717110
辦理條件,申辦材料,設立依據,辦理程式,服務時間,
辦理條件
戶籍為禹城市的常住居民。
申辦材料
1、居民戶口簿;
2、死亡註銷戶口憑《死亡證明》或村、居委會證明;
3、居民身份證。
設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第一款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註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註銷戶口。
辦理程式
申請人攜帶相關手續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當場辦理。
流程圖
服務時間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上午11:30 (夏)下午2:00—下午6:00 (冬)下午1:30—下午5:30(節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