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部四屬部

官署合稱。明洪武六年 (1373) 於禮部下置總部、祠部、膳部、主客四部,稱禮部四屬部。屬部分設郎中、員外郎各一人,主事各三人。十三年改每屬部主事各一人。二十二年改總部為儀部。二十九年,改四屬部為儀制、祠祭、精膳,主客四清吏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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