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原文
親始死,雞斯徒跣,扱上衽,交手哭。惻怛之心,痛疾之意,傷腎乾肝焦肺,水漿不入口,三日不舉火,故鄰里為之糜粥以飲食之。夫悲哀在中,故形變於外也,痛疾在心,故口不甘味,身不安美也。
三日而斂,在床曰屍,在棺曰柩,動屍舉柩,哭踴無數。惻怛之心,痛疾之意,悲哀志懣氣盛,故袒而踴之,所以動體安心下氣也。婦人不宜袒,故發胸擊心爵踴,殷殷田田,如壞牆然,悲哀痛疾之至也。故曰:“辟踴哭泣,哀以送之。送形而往,迎精而反也。”
其往送也,望望然、汲汲然如有追而弗及也;其反哭也,皇皇然若有求而弗得也。故其往送也如慕,其反也如疑。
求而無所得之也,入門而弗見也,上堂又弗見也,入室又弗見也。亡矣喪矣!不可復見矣!故哭泣辟踴,盡哀而止矣。心悵焉愴焉、惚焉愾焉,心絕志悲而已矣。祭之宗廟,以鬼饗之,徼幸復反也。
成壙而歸,不敢入處室,居於倚廬,哀親之在外也;寢苫枕塊,哀親之在土也。故哭泣無時,服勤三年,思慕之心,孝子之志也,人情之實也。
或問曰:“死三日而後斂者,何也?”曰:孝子親死,悲哀志懣,故匍匐而哭之,若將復生然,安可得奪而斂之也。故曰三日而後斂者,以俟其生也;三日而不生,亦不生矣。孝子之心亦益衰矣;家室之計,衣服之具,亦可以成矣;親戚之遠者,亦可以至矣。是故聖人為之斷決以三日為之禮制也。
或問曰:“冠者不肉袒,何也?”曰:冠,至尊也,不居肉袒之體也,故為之免以代之也。
然則禿者不免,傴者不袒,跛者不踴,非不悲也;身有錮疾,不可以備禮也。故曰:喪禮唯哀為主矣。女子哭泣悲哀,擊胸傷心;男子哭泣悲哀,稽顙觸地無容,哀之至也。
或問曰:“免者以何為也?”曰:不冠者之所服也。《禮》曰:“童子不緦,唯當室緦。”緦者其免也,當室則免而杖矣。
或問曰:“杖者何也?”曰:竹、桐一也。故為父苴杖--苴杖,竹也;為母削杖--削杖,桐也。
或問曰:“杖者以何為也?”曰:孝子喪親,哭泣無數,服勤三年,身病體羸,以杖扶病也。則父在不敢杖矣,尊者在故也;堂上不杖,辟尊者之處也;堂上不趨,示不遽也。此孝子之志也,人情之實也,禮義之經也,非從天降也,非從地出也,人情而已矣。
注釋譯文
父母親剛剛斷氣,孝子要脫下吉冠,露出發筍和裹髻的帛,光著腳,把深衣前襟的下擺掖在腰帶上,雙手交替捶著胸口痛哭,那種悲傷萬分的心情,那種痛不欲生的心情,真是五內如焚,一點水也喝不進,一口飯也吃不進,一連三天都不生火,所以左右鄰居只好熬點糜粥讓他喝讓他吃。因為內心無限悲哀,所以面色憔悴,形容枯搞;因為痛不欲生,所以不想吃也不想喝,也不講究穿什麼為好。
士在死後三天舉行大斂。死人放在床上叫做屍,裝進棺材叫做柩。每一次遷動屍體,每一次抬起靈樞,孝子都要盡情地痛哭跺腳。那種萬分悲傷的心情,那種痛不欲生的心情,悲哀煩悶,達到了即將爆炸的地步,所以孝子才袒露左臂,跺腳痛哭,以此來安定情緒,使煩悶之氣得到發泄。婦人不適合袒露左臂,所以敞開外衣前襟,雙手捶胸,兩腳一齊跺地,乒桌球乓,就像築牆一般,這都是悲哀萬分、經上說:“捶胸跺腳,痛哭流涕痛不欲生的表現啊發出的聲音!所以《孝,用悲傷的心情送別死者》。把死者的形骸送到墓地埋葬,把死者的靈魂迎接回來加以安頓。
孝子在往墓地送葬的時候,眼睛瞻望著前方,顯出焦急的神情,就像是在追趕死去的親人而又追趕不上的樣子。葬畢哭著返回的時候,孝子的神情仿徨,就好像有什麼心事沒有了結似的。所以孝子在前往送葬的路上,就像幼兒思慕父母那樣哭泣不止;在葬畢返回的路上,又像是擔心親人的神靈不能跟著一道回來而遲疑不前。滿腹心事而未曾了結,回到家裡,推門一看,卻怎么也見不到親人的影子;上堂再著,還是見不到親人的影子;進到親人的住室再看,還是見不到親人的影子。這樣看來,親人是真正地死了,走了,再也不能相見了!所以哭天嚎地,捶胸跺腳,要把心中的悲哀盡情發泄,只有這樣才覺得心中好受點。內心無限的凋悵,無限的悲傷,無限的恍惚,無限的感嘆,除了傷心和悲哀以外,,還有什麼辦法呢!在宗廟中致祭,把親人當作鬼神來祭饗,也不過是希望親人的靈魂能夠幸而回來罷了。孝子把親人在墓穴中埋好以後從墓地返回家中,不敢進入自己的寢室居住,而是住在簡陋的倚廬里,就是因為哀傷死去的親人還在荒郊野外;睡在草苫上,拿土塊當枕頭,就是因為哀傷死去的親人還身埋土中。所以想起來就哭,沒有定時,服喪三年,憂心勞思,曰夜思慕,這反映了孝子心甘情願的志尚,也是人的感情的真實流露。
有人問道:“人死後三天才入斂,這是為什麼呢?”回答是:孝子在父母剛剛去世時,心中悲哀,思想上一下子接受不了,所以趴在屍體上痛哭,就好象是能把父母哭活似的,人們怎么可以不顧及孝子的這點心思而強行馬上入斂呢?所盡說,之所以三天以後才入斂,是為了等待死者的復生。三天以後還不復生,那就說明沒有復生的希望了,孝子企盼父母復生的信念也逐漸動搖了;而且在這三天之內,有關治喪花費的籌劃,入斂衣物的準備,也都‘可以就緒了;遠道的親戚,也可以來到了。所以聖人就根據這種情況做出決斷,把死後三天才入斂作為禮制定了下來。
有人問道:“在戴著冠的時候不能袒露左臂,這是什麼道理呢?”回答是:冠是至為尊貴的東西,,當一個人赤膀露肉時是不能戴冠的,否則就是對冠的裹讀,所以特地製作免來代替冠。這樣一來,禿子就不用戴免,駝背的人就不用袒露左臂,瘸子哭時就不用跺腳,但這並不意味著這些人內心就不悲哀,而是因為他們身患瘤疾,沒法子完成這些禮節。所以說,喪禮只是以悲哀為主。女子哭泣悲哀,捶胸傷心;男子哭泣悲哀,叩頭觸地,不注意儀容:這都是極度悲哀的表現。
有人問道:“童子為什麼也要戴免呢?”回答說:免是尚未加冠的童子所戴的東西。《儀禮》上說:“童子不為族人有紹麻之親的人服紹,只有當室的童子才為族人服紹。”童子當室,就要為有練麻之親的族人服細,服紹就要戴免,甚至還要拄喪杖。
有人間道:“喪杖是用什麼做的呢?”回答說:有用竹子做的,有用桐木做的。無論用什麼做的,其作用是一樣的。所以為父親用直杖,直杖是用竹子做成的;為母親用削杖,削杖是用桐木削成的。
有人問道:“孝子在居喪期間為什麼要拄喪杖呢?”回答說:孝子由子死去了父母,經常哭泣,不計其數,憂勞勤苦地服喪三年,身體有病,體質很弱,需要用杖來支撐病體。如果父親健在,就不敢為母親拄喪杖,這是因為尊者尚健在的緣故;孝子在堂上也不拄喪杖,因為堂上是尊者所在的地方,需要避開。孝子在堂上不應快步行走,以顯示從容不迫,否則就容易引起父親的傷心。這些都是出於孝子的一顆誠心,是人情的真實流露,是合理合情的常規,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也不是從地下冒出來的,只不過是人情本應如此而已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