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實施有關法律、法規的政策和辦法及管理監督;負責全區勞動就業和維權、社會保險等社會保障工作;負責非行政、事業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定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禪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地點:禪城區
  • 屬性:非營利性
  • 性質:事業單位
管轄區域,主要職責,

管轄區域

禪城區

主要職責

禪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是:
(二)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制定人才需求規劃和綜合開發人才資源措施,負責人才引進和人才培養工作。負責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資格、等級的評審、考試、認定以及繼續教育、專業培訓等工作。
(三)負責全區國外人才和與之相關的技術、智力項目的引進和管理;歸口管理各類培訓項目、派遣出國研修生和外國專家工作,安置出國留學學成回家人員。負責對突出貢獻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優秀專業技術人員選拔、推薦和評選活動等。負責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的組織申報、建站及其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區勞動力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勞動就業管理,實施境外人員入境就業的政策,歸口管理境外企業駐我區辦事機構僱請勞務人員工作。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五)負責全區職業分析和分類、職業技能標準、職業技能鑑定、職業技能競賽等技能開發工作,落實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指導就業前職業技能培訓、在崗職工培訓和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管理和指導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
(六)負責集體契約審查、勞動契約鑑證和管理工作;對企業工資和職工工資及其他勞動報酬進行巨觀管理;組織實施全區勞動監察和勞動年審工作,做好企業勞動年審和工資支付監控工作;綜合管理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承擔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日常工作。
(七)負責對區級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負責組織推行全區的企業年金制度,並進行檢查、監管;負責核准企業職工從事特殊工種和傷、病、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審核工作;負責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的資格認定審查及年審監督工作;負責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落實情況審核工作;擬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的政策、辦法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統籌及政策制定等職責。
(八)負責組織實施工傷保險政策和相關待遇項目與給付標準;負責工傷認定、職業病傷殘等級鑑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工作;負責指導企業參加工傷保險工作。
(九)管理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協調並負責相關業務的監督管理。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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