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貫徹實施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寧德市委、市政府關於農村工作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並督促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鼎市農辦
- 所在地:福鼎市
- 屬性:政府機構
- 職責:承擔農民體協的組織領導工作
職能介紹,具體職責,
職能介紹
具體職責
2、承擔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掌握、分析全市農村經濟運行和農村工作情況,對“三農”(農業、農村、農民)重大問題和農村改革與發展中帶傾向性、苗頭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意見和建議,供市委、市政府決策參考;受領導小組的委託,對市直農業系統工作計畫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階段性督促、檢查。
4、負責抓好山海協作項目的儲備、申報和組織實施。
5、研究制定我市農業產業化、現代農業、農村市場化政策和規劃,對農業產業化和發展現代農業的重大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指導現代農業示範園區建設;負責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篩選、申報、管理,參與我市名牌農產品的培育、篩選、申報和管理;參與市級支農資金項目的篩選、審定。
6、承擔市農業綜合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除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職能外),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立項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
7、承擔市農科教結合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農科教結合的統籌協調、組織指導;組織、協調農村基層幹部和農村人才的培訓工作。
8、組織、協調全市農業、農村對外開放、利用外資工作,開展對外(台)農業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組織、協調農業外經貿活動,編制和建立農業招商項目庫。
9、負責指導、協調、檢查、督促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農村工作機制創新工作;指導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抓好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農村稅費改革、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和農村社會穩定工作。
10、負責做好本辦機關的幹部職工隊伍建設和管理。
11、承擔農民體協的組織領導工作;參與全市農業系統勞模的評選。
12、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