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局《關於印發福建省醫療器械與藥品包裝材料檢驗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閩食藥監人〔2015〕47號)精神,其主要職責是:(一)承擔醫療器械與藥品包裝材料的監督檢驗、註冊檢驗、委託檢驗和相關檢驗檢測復驗等工作。(二)承擔醫療器械與藥品包裝材料的標準覆核和檢驗工作。(三)承擔相關國家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四)承擔相關國家標準物質的協作標定工作。(五)開展醫療器械與藥品包裝材料質量相關的科研和技術服務工作。(六)承擔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