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新聞出版局等部門關於福州市“農家書屋”工程建設實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新聞出版局等部門關於福州市“農家書屋”工程建設實》是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08年11月14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新聞出版局等部門關於福州市“農家書屋”工程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 發布文號:榕政辦188號
  • 發布時間:2008-11-14
  • 所屬類別:文化體育
  • 發布單位: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方案出台單位及時間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市新聞出版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農辦、市委文明辦、市文化局聯合制定的《福州市“農家書屋”工程建設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實施方案全文
福州市“農家書屋”工程建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新聞出版局等部門《關於福建省農家書屋工程實施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08〕92號)和福建省新聞出版局《關於下達2008年農家書屋工程建設計畫的通知》精神,切實推進我市農家書屋工程建設工作的穩步有序開展,特制定我市“農家書屋”工程建設實施方案如下:
一、“農家書屋”工程建設總要求
“農家書屋”工程是一項面向農村、面向最基層農民的公益性文化工程,是為滿足農民文化需要,在行政村或自然村建立的、農民自已管理、自我服務的農民自助讀書場所。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決定,從2007年起通過5年的建設,逐步建立起為農民“出書、供書、讀書、用書”的長效機制,有效解決農村出版物產品和服務嚴重不足的問題,用優秀出版物占領農村出版物市場,用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占領農村文化陣地。根據相關檔案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我市“農家書屋”建設標準為:
(一)書屋面積在20m2以上,人口1000人以上的村每個農家書屋原則上可供借閱的實用圖書不少於1500冊,電子音像製品不少於80種(張),同時配備福建日報、福州日報、農業類報紙各1份以及5種農業科技類期刊。
(二)人口1000人以下的村每個農家書屋原則上可供借閱的實用圖書不少於1000冊(每種圖書不得超過3冊),電子音像製品不少於50種(張)。
(三)書屋要有可供閱讀的地方及可供閱讀的桌椅,並至少配備可供放置上述圖書的兩個書架。
(四)農家書屋每天開放時間原則上不少於2個小時,每個月不少於60個小時。
二、“農家書屋”工程建設總目標及任務分解
我市“農家書屋”工程建設的總目標是:到2012年底全市2387個行政村都要建立起“農家書屋”。2008年我市建設任務數為231家,其中由省財政補助為主、地方配套資金新建書屋的為136家,由縣級財政統籌解決、在原村圖書室基礎上改造而成的書屋95家(具體任務分解詳見附屬檔案1)。
2009年至2012年“農家書屋”每年具體的建設任務由省里當年直接下達,具體任務以當年檔案為準,各縣(市)區可以此編制當年財政預算(預計每年要完成的任務數詳見附屬檔案2)。
三、“農家書屋”建設的資金來源與管理要求
“農家書屋”工程建設主要依靠政府財政投入為主,多渠道吸收資金,整合各部門、各地區在農村文化建設中類似項目資金,選擇有條件的行政村或自然村,幫助農民建立“農家書屋”。我市“農家書屋”工程建設按照新設和按照農家書屋標準對已有農村圖書室等文化設施進行充實改造兩部分實施。
(一)關於新設的“農家書屋”工程建設資金安排。
據測算我市財政投入建設一家“農家書屋”資金投入標準約為15000元。省政府決定從2008年起到2012年每年由省財政劃撥專項經費支持各地市建立“農家書屋”,各縣(市)區要有相應資金配套,並列入各級財政預算,2008年到2012年省財政資助我市新建的“農家書屋”總數約為1200家,省財政將區別各縣(市)區不同經濟狀況,並根據各地書屋選點具體情況,撥付專項資金資助。資金補助體現向老區革命基點行政村傾斜。補助標準分為四檔:第一檔,每家補貼10000元(永泰縣、閩清縣、平潭縣);第二檔,每家補貼8000元(福清市、羅源縣、連江縣);第三檔,每家補貼6000元(長樂市、閩侯縣);第四檔,每家補貼4000元(鼓樓、倉山、晉安、馬尾區)。其中老區基點行政村列入第一檔。除省財政補貼以外,我市對新設的“農家書屋”資金不足部分由市、縣(市)區兩級財政進行配套補助,具體補助標準為:永泰、平潭、閩清三縣,由市財政補助每家3500元,縣財政每家配套1500元;鼓樓、倉山、晉安,市財政每家補助5500元,區財政每家配套5500元;羅源,市財政補助1000元,縣財政配套6000元;福清、長樂、閩侯、連江、馬尾的缺口部分,由當地縣(市)財政自行解決。
(二)關於在原各部門已在農村建立的農村圖書室等文化設施基礎上,按照“農家書屋”標準進行充實改造,加掛牌子的“農家書屋”工程建設資金安排。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農家書屋標準,加大資金投入力度,進行適當充實改造,經過驗收合格後加掛農家書屋牌子,實行一點多牌,多功能滿足農民文化生活需要。其中:
1.文化部門建立的農村圖書室900多個,要爭取從農村文化建設資金中安排一塊用於充實改造;
2.農業部門建立的科技書屋66個,要爭取上級及本級支農資金的投入加以充實;
3.婦聯部門建立的“巾幗文化中心戶”33戶,要加大援助力度,儘快達標;
4.市老促會建立的黨員活動室和三農書庫20個,要繼續投入,並擴大社會捐贈;
5.2007年由市里下派幹部牽頭的66個扶貧村的“農家書屋”建設資金,由下派單位負責,應於2009年前全部建成。
以上各單位要切實落實責任,逐年落實任務,對確實無法靠以上單位自身力量完成達標任務的,書屋所在地縣(市)區政府要合理安排財政資金統籌加以解決;同時,各縣(市)區應重點做好整合資源、發揮相關單位職能、積極發動社會力量捐助工作,確保按照要求完成改造任務。
(三)有關事項。
1.關於出版物補充更新。為確保“農家書屋”長期有效運作,從書屋建立起第二年開始,每年按照10%的比例對出版物補充更新,出版物補充更新所需資金由各縣(市)區列入年度財政預算,除財政困難縣外,市財政原則上不再給予補助。
2.關於牌匾製作。“農家書屋”牌匾由市農家書屋工程建設協調小組統一製作,製作費用由市財政核撥。
3.設立捐助平台,鼓勵社會捐贈。社會捐贈的資金統一匯入市紅十會專項戶頭,資金由市“農家書屋”工程建設協調小組統一調配使用。
4.抓好專項資金的管理。省級及市財政補助資金根據年度實施方案直接下達至縣(市)區財政,市級資金從福州市文化發展專項經費列支。縣(市)區財政補助的資金要做好預算和決算。各級財政部門和新聞出版部門要加強對“農家書屋”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堅決按照《福建省財政廳、省新聞出版局關於印發福建省農家書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閩財教〔2008〕41號)精神執行,確保做到專款專用。
四、“農家書屋”的規劃布點及功能發揮
各縣(市)區在“農家書屋”工程建設過程中,要科學規劃、不斷完善“農家書屋”布點、內容,做到實用有效、合理配置。
(一)合理布點。在地點選擇上可根據行政村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科學布點,可設定在村文化站、老年活動中心、祠堂、中心戶等,方便民眾閱讀。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利用農村現有公共文教設施,加強資源整合,不搞重複建設。要充分利用我市現有農村公共出版物借閱網路體系建設的基礎條件(不少村已建有圖書室、閱覽室、讀書社、三農書屋等,一些村的文化中心戶擁有相當數量的藏書),按照農家書屋標準進行適當充實改造,加掛農家書屋牌子,實行一點多牌。
(二)科學配置出版物。按照民眾需要,給書屋配備民眾看得懂、用得上、留得住的出版物,包括農村適用政治法律類讀物、農村實用技術及科普讀物、醫療衛生保健及生活類讀物、文學藝術類讀物、文化教育類讀物、農村學生課外讀物、民眾喜聞樂見的音像製品等。省新聞出版局按照上述要求,統一編制我省農家書屋出版物推薦目錄,各村可根據實際需要自行挑選。
(三)發揮好“農家書屋”宣傳陣地作用。市、縣(市)區宣傳文化部門要定期向“農家書屋”配送有關我市舉辦大型活動的宣傳片、舉辦過的文藝演出的音像資料及宣傳福州的風光片、閩劇、曲藝表演資料片等,豐富基層民眾文化生活。
五、“農家書屋”圖書的供應和配送管理
(一)各縣(市)區文化出版行政部門要根據本地農村的實際,參照我省“農家書屋”出版物推薦目錄,編制當年所需採購書目、數量清單,經送市“農家書屋”工程建設協調小組辦公室報備後,向當地新華書店採購“農家書屋”所需的出版物。
(二)由市、縣(市)新華書店統一供應“農家書屋”所需的出版物,負責送出版物到村。出版物供應以保本為原則,不以盈利為目的,統一按省定標準即標價的5.5折結算。
(三)各村根據限額訂閱的報紙、期刊要歸入“農家書屋”統一管理、使用。
(四)廣泛發動社會各界按照我省“農家書屋”出版物推薦目錄向“農家書屋”捐書。捐贈的圖書統一由市、縣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接收登記,並由兩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會同組織單位做好配送工作。
六、“農家書屋”工程建設的組織領導及考核驗收
(一)設立市“農家書屋”工程建設協調小組。參照福建省“農家書屋”工程建設協調小組,成立福州市“農家書屋”工程建設協調小組,協調小組由市政府副秘書長楊新堅任組長,市委宣傳部副部長高起平、市新聞出版局局長余作堯任副組長,成員由市農辦、市委文明辦、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老區辦、市財政局、市農業局、市文化局、市人口計生委、市新聞出版局、福建新華發行集團福州分公司等部門分管領導參加,共同參與協調、推進我市“農家書屋”工程建設工作。市“農家書屋”工程建設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新聞出版局,負責具體協調相關工作。協調小組主要負責制定本市“農家書屋”實施計畫及書屋管理規章制度等,負責書屋建設標準規劃、籌措安排和管理工程資金,組織出版物的採購、配送,對“農家書屋”進行業務指導,培訓書屋管理人員,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和表彰獎勵。各縣(市)區應相應設立“農家書屋”工程建設協調小組,各指定一個部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承擔起“農家書屋”建設的組織協調工作,把這項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切實抓好。
(二)加強與各有關部門的溝通協作,充分發揮各部門的職能作用。農辦要把“農家書屋”工程納入“三農”工作的總體布局;文明辦要把“農家書屋”工程作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科技部門要以“農家書屋”工程建設為契機,組織農民學習掌握農業科技知識,提高農民的科技文化素質;民政部門要把社區圖書室援助活動與“農家書屋”工程建設結合起來,積極組織向“農家書屋”捐書活動;農業部門要積極參與“農家書屋”工程建設,強化農業科技推廣功能,普及農業科技知識;人口和計生部門要藉助“農家書屋”這個平台,積極向農民民眾宣傳國家計畫生育法規政策和優生優育知識。
(三)加強農村書屋的管理。農家書屋的管理以各縣(市)區為主。要選擇有責任心、有公益心的人員擔任管理員,一定要落實到人,村兩委要加強對管理員的指導和監管。各縣(市)區文化出版行政部門要建立相應的培訓考核機制,定期對書屋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對書屋運營情況進行考評,對考核優秀的書屋及管理人員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不合格的要及時加強指導,必要時應予以調整。要充分發揮縣(市)區圖書館的作用。縣(市)區文化出版行政部門可依託圖書館組織對農家書屋管理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傳播圖書館管理知識和技能,如圖書分類、編目、檢索、借閱管理等業務知識;指導農家書屋建立健全借閱制度、內部管理制度、管理人員崗位職責等;幫助管理人員做好借書證的發放、圖書借閱登記等工作(詳見附屬檔案3)。
(四)加強對“農家書屋”工程建設情況的檢查、驗收。
各縣(市)區文化出版行政部門,應加強對農家書屋檢查,每年應走訪一遍轄區的農家書屋;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每年也應重點走訪部分農家書屋,及時了解情況,總結經驗,解決困難。我市將於2008年底對“農家書屋”工程建設情況進行檢查、驗收。驗收要求按我市“農家書屋”建設標準進行(詳見附屬檔案4),驗收合格的予以掛牌,不合格的要求整改,重新驗收。今後各縣(市)區應在每年9月底前向市農家書屋工程建設協調小組辦公室報送驗收申請,以便作出驗收安排。
(五)農家書屋工程建設的宣傳表彰工作。要積極發揮電視、廣播、報紙、網路等新聞媒體的作用,對工程實施情況和服務“三農“的先進典型進行充分宣傳報導,擴大社會影響,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重視農家書屋工程的輿論氛圍;要廣泛宣傳對農家書屋工程給予大力支持、幫助的單位和個人事跡,對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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