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平市氣象局

福建省漳平市氣象局是國家基礎性公益事業單位,其前身為福建省漳平氣候站,始建於1957年10月1日,建制和業務領導單位為福建省氣象局。1981年3月後全國氣象部門實行條塊結合,條管為主的雙重管理體制,並升格為正科(局)級。1989年1月站改局。1990年12月因撤縣建市,更名為“福建省漳平市氣象局”。1993年7月,地面測報升格為國家基本氣候觀測站,實時資料參加全國交流。漳平市氣象局目前設綜合管理科、應急減災科,下屬氣象台、氣象服務中心二個直屬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漳平市氣象局
  • 成立時間:1957年10月1日
  • 直屬單位:2個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機構簡介

福建省漳平市氣象局是國家基礎性公益事業單位,其前身為福建省漳平氣候站,始建於1957年10月1日,建制和業務領導單位為福建省氣象局。1981年3月後全國氣象部門實行條塊結合,條管為主的雙重管理體制,並升格為正科(局)級。1989年1月站改局。1990年12月因撤縣建市,更名為“福建省漳平市氣象局”。1993年7月,地面測報升格為國家基本氣候觀測站,實時資料參加全國交流。漳平市氣象局目前設綜合管理科、應急減災科,下屬氣象台、氣象服務中心二個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和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印發的《地方國家氣象系統機構改革方案》的有關規定,漳平市氣象局的主要職責是:
1、制定地方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並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重要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2、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匯總、傳輸;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
3、在本行政區域內組織指導氣象災害防禦規劃、方案的編制,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跨地區、跨部門的聯合監測、預報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氣象預報、火險等級氣象預報及次生氣象災害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
4、制定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方案,並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協調下,管理、指導和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5、組織管理雷電災害的防禦工作及對本行政區域內防雷裝置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雷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監測工作;負責督查防雷減災和施放氣球的安全檢查。
6、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套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7、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組織、協調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行政執法工作,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氣象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
8、統一領導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畫財務、機構編制、人事勞動、科研和培訓以及業務建設等工作;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對所轄氣象機構實施以部門為主的雙重管理;做好當地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9、承擔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宜。

機構設定

根據履行法律法規的要求,以及強化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職能的需要,按照“局台(站)分設、政事分開、權責一致”的原則,調整漳平市氣象局機構設定。按照“按需要設崗、精簡效能、一崗多責”的原則,最佳化崗位設定,實行崗位管理。
1.管理機構設定2個,分別為綜合管理科和應急減災科。綜合管理科主要承擔政務管理、法制建設和社會管理等職責。應急減災科主要承擔應急減災、業務管理和公共服務管理等職責。
2.直屬業務單位設定2個,分別為氣象台(含漳平國家基本站)和氣象服務中心。氣象台具體承擔綜合觀測、預報預警、公眾氣象服務、決策氣象服務、專項氣象服務和技術保障等;氣象服務中心具體承擔專業氣象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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