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海峽都市報2月6日訊(記者 蔡鎮金) 日前,省海洋與漁業廳全文對外發布《福建省海島保護規劃》,確定重點開發東山島、大嶝島、小嶝島等22個有居民海島,最佳化開發廈門島、鼓浪嶼、湄洲島等3個有居民海島。此外,規劃將適度開發532個無居民海島,並就如何成為“島主”作了規定。
《福建省海島保護規劃》全文發布
開發532個無人島 人人都可應徵“島主”
鼓浪嶼湄洲島將最佳化開發利用
我省所管轄海域內的2204個海島都納入規劃,其中有居民海島90個,無居民海島2114個。
根據規劃,2011—2015年將開展近岸的海島島陸生物物種調查和登記。2011年,我省規劃實施340個海島立碑,而2012—2015年將實施660個海島立碑,根據具體方案,我省將完成對這些海島名稱標誌的製作、設定及管理和維護,並建設海島名稱標誌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
在90個有居民海島中,將重點開發東山島、大嶝島、小嶝島等22個海島,最佳化開發廈門島、鼓浪嶼、湄洲島3個海島;烏礁洲、黃瓜嶼、浮鷹島等67個海島為一般開發類海島,以保護為主,適度開發為輔。
在2114個無居民海島中,340個為特殊保護類海島,其中東沙島、牛山島、東碇島等12個海島為領海基點島,將禁止在基點島實施開發利用活動。
如何實現“島主夢”
規劃確定了532個無居民海島,這些島嶼可進行適度開發利用,根據不同功能進行開發:廈門寶珠嶼等132個為旅遊娛樂用島,福鼎牛欄嶼等83個為交通運輸用島,霞浦小目島等97個為工業與城鄉建設用島,連江燕嶼等102個為漁業用島,福清過嶼等6個為農林牧業用島,平潭峻山島等46個為可再生能源用島,羅源上擔嶼等66個為公共服務用島。
據了解,無居民海島最高使用期限為50年,單位和個人均可申請當“島主”。
申請人應提交海島使用申請書、坐標圖、使用項目論證報告、開發利用具體方案、相關資信證明材料等申請檔案。開發利用必須符合海島保護規劃的要求,開發利用方向須與海島保護規劃中的海島功能定位一致,並制定海島開發利用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當然,申請在得到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受理後,須獲得國務院或省政府審批。
不過,要當“島主”也不是無償的,單位和個人還須按照規定繳納海島使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