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化企業協會簡訊

簡訊內容
福建省文化企業協會簡訊
20115(第2號)
傳達資訊、溝通業內、加強合作、共同發展
【重要信息】
★張遠副廳長率團參加2011年義烏文博會並開展海峽兩岸文化產業博覽會招商活動
在博覽會期間,代表團考察了義烏文博會總體工作運行情況和特點,並向義烏文博會組委會介紹第四屆海峽兩岸廈門文博會籌備情況及主要構想,聽取他們對辦好廈門文博會的意見和建議,雙方達成共識。同時,張遠副廳長率團拜會了浙江省衢州市、溫州市等海西周邊城市的政府、文化部門有關負責同志以及重點文化企業,還重點考察了杭州西溪文化創意園、普達海動漫產業基地、溫州文化商品城等。通過交流充分了解海西周邊城市文化產業發展態勢,宣傳了我省文化產業發展的特點以及兩省合作交流獨特優勢,重點邀請海西城市文化企業和採購商參加海峽兩岸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浙江省及有關地方政府和文化企業負責人都紛紛表示,將積極參加海峽兩岸廈門文博會並組團參展。
-------------摘自省文化廳網
文化部發文進一步規範演出經營活動
針對部分地區暴露出的演出市場管理和執法當中存在監管不嚴、執法不力等問題,文化部迅速採取措施,於4月26日下發《文化部關於切實履行市場監管職責全面加強演出市場管理的通知》。通知內容涵蓋營業性演出經營主體準入、營業性演出活動審批、演出場所經營單位管理、營業性演出活動現場監管、市場誠信體系構建、發揮演出行業作用、接受社會監督等方面。
在主體準入方面,文化部要求文化行政部門嚴格審核營業性演出經營主體相關資質條件,並強調在發放《營業性演出許可證》時,必須註明經辦人員姓名及聯繫電話,以備查驗。
在演出審批方面,文化部要求文化行政部門加強營業性演出活動審批工作,對演出證照不全或節目內容違反國家規定的,堅決不予批准。同時強調批准檔案中應註明演出節目名稱,並於舉辦營業性演出活動3日前告知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提請進行現場監管。
在場所管理方面,文化部要求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定期對演出場所經營單位進行檢查,嚴禁演出場所經營單位為未經批准的營業性演出提出演出場所地。
在現場監管方面,文化部要求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重點加強對特定時間和地點的流動性演出、駐場演出、組台演出和樂隊演出4類經營性演出活動的現場監管。在誠信體系構建方面,文化部要求文化行政部門以此次集中整治為契機,完善演出市場信用檔案,建立演出市場黑名單制度,加快構建演出市場誠信體系。
在發揮演出行業作用方面,文化部要求文化行政部門加強對演出行業協會的指導,督促演出行業協會認真履行各項職責,並強調行業協會嚴格演出經紀人資格管理,對違法違規從事演出經紀活動並受到文化部門處罰的經紀人員,及時撤銷經紀人資格證,並在全行業內進行通報和批評。
關於加強演出經紀人資格認定管理工作的公告
近日,網路上有人聲稱只要繳納數千元的高額費用,不用參加培訓和考試就可取得演出經紀人資格證。中國演出家協會也發現部份地區在演出經紀人考試中出現了代考的現象。這種行為不僅損害了通過正規渠道取得演出經紀人資格人員的利益,同時也影響到演出經紀人資格的權威性。為了杜絕這種現象,中國演出家協會要求各省市行業協會加強管理,嚴格執行培訓考試的認證流程,只有考試合格人員才能取得演出經紀人資格證書。同時要求嚴肅考試紀律,嚴格監考。考生必須憑準考證和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經監考人員核對無誤後方可進入考場,以防止出現作弊和代考現象。補考時,也要參照正式考試執行考試規律。必要時,中國演出家協會將會派專人監考,以保證考試的公平公正。在演出經紀人資格認證的問題上,各省市行業協會如有徇私舞弊的行為,一經發現立刻取消其培訓和考試的資格,追究相關責任,並予以處罰。
----------------摘自《中國演出》4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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