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國有文藝院團社會效益評價考核實施方案

為加強國有文藝院團社會效益評價考核,推動國有文藝院團切實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中共福建省委宣傳部福建省文化和旅遊廳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於2020年4月15日印發了《福建省國有文藝院團社會效益評價考核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國有文藝院團社會效益評價考核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4月15日
  • 發布單位:中共福建省委宣傳部、福建省文化和旅遊廳、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方案內容
福建省國有文藝院團社會效益評價考核實施方案
為加強我省國有文藝院團社會效益評價考核,推動國有文藝院團切實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充分發揮國有文藝院團在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中的示範引領作用,根據《中央宣傳部文化和旅遊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國有文藝院團社會效益評價考核試行辦法>的通知》(文旅政法發〔2019〕13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旗幟、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堅持以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主題,遵循舞台藝術發展規律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著力引導國有文藝院團踐行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創作出更多思想精深、藝術精湛、製作精良的文藝作品,推動社會主義文化繁榮興盛,更好地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組織機構
成立福建省國有文藝院團社會效益評價考核委員會(以下簡稱省考核委員會),統籌推動、指導監督全省國有文藝院團社會效益評價考核工作,並負責對6個省屬國有文藝院團進行社會效益評價考核。省考核委員會成員如下:
主 任:陳立華 省委宣傳部副部長
石建平 省文旅廳黨組書記
副主任:肖長培 省文旅廳副廳長
陳 強 省財政廳副廳長
溫惠榕 省人社廳副廳長
成 員:呂宏波 省委宣傳部文藝處處長
楊基民 省文旅廳政策法規處處長
李美樂 省文旅廳人事處處長
肖紹平 省文旅廳財務處處長
吳新斌 省文旅廳藝術處處長
遲曉光 省財政廳教科文處二級調研員
陳國鑾 省人社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處長
省考核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文旅廳,由各成員單位相關處室人員及有關專家組成,負責日常聯絡和組織考核工作。
各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相應成立國有文藝院團社會效益評價考核委員會(以下簡稱市考核委員會),負責對市本級和轄區內縣級國有文藝院團進行社會效益評價考核。
三、評價考核內容
國有文藝院團社會效益評價考核內容包括舞台藝術創作、演出、普及三個方面。其中:舞台藝術創作、演出、普及3個一級指標、9個二級指標按照中央宣傳部、文化和旅遊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的《國有文藝院團社會效益評價考核標準》(以下簡稱《評價考核標準》)執行;三級指標由省、市考核委員會根據《評價考核標準》明確的“三級指標制定要點”,結合實際情況進行細化和制定具體得分規則(市考核委員會制定的具體得分規則應報省考核委員會備案)。同時,對國有文藝院團在內容創作、表演形式、傳播展示中存在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營過程中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因嚴重失信行為被有關部門列入黑名單,在考核中有意謊報、造假、瞞報有關考核內容等情況的,實行“一票否決制”。
四、評價考核方式和流程
國有文藝院團社會效益評價考核每年度開展一次。2020年上半年以前,完成對2019年度國有文藝院團社會效益評價考核工作;從2021年起,應於每年第一季度完成對上一年度國有文藝院團社會效益評價考核工作。
國有文藝院團社會效益評價考核採取量化指標評分和考核委員會會議評議相結合的方式,形成考核對象的考核分數和書面評議意見。評價考核流程分為院團自評、審核複評、會議評議、綜合定級、結果反饋五個環節。
市考核委員會應將市本級和轄區內縣級國有文藝院團社會效益評價考核結果匯總報省考核委員會備案,省考核委員會將全省國有文藝院團社會效益評價考核結果進行匯總,並形成書面總結報告,一併報文化和旅遊部備案。
五、評價考核結果套用
全省國有文藝院團社會效益評價考核結果由省文旅廳進行通報,並抄送省委宣傳部、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社會效益評價考核結果作為國有文藝院團申報專項資金、基金等資助,以及院團負責人工作績效考核和幹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並與企業法人國有文藝院團負責人薪酬、職工工資總額的確定掛鈎。連續三年考核優秀的,文化和旅遊部、省文旅廳將認定為社會效益優秀院團進行通報表揚,並在政策、資金、項目等方面予以適當傾斜支持。
六、工作要求
全省各級黨委宣傳部門、文化和旅遊部門、財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國有文藝院團社會效益評價考核工作,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科學評價考核,強化結果運用,確保評價考核工作規範開展、取得實效,充分發揮國有文藝院團在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中的示範引領作用。各國有文藝院團主要負責人對本院團評價考核工作要親自抓,並成立工作專班,加強過程管理,建立工作檯賬,確保評價考核相關工作落實到位,全面客觀真實反映院團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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