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公安廳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21年全省政務公開工作主要任務分解表的通知》(以下簡稱《主要任務》)要求,健全政務公開機制,加強政策解讀回應,深化重點領域公開,不斷提升政務公開質量,更好地回應民眾新期待,服務保障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超越。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公開數量及類別。2021年,省公安廳新增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43件(歷年累計4185件),全文電子化率100%。其中,省廳檔案類4件,約占9.3%;規範性檔案類10件,約占23.3%;部門檔案類2件,約占4.7%;人事信息類3件,約占6.9%;其他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24件,約占55.8%。2.公開形式。一是通過省公安廳政府網站(福建公安公眾服務網)“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開,該專欄目前訪問量11.6萬人次;二是通過政府信息查閱場所——省檔案館和省圖書館公開;三是通過新聞發布會公開,共召開或參與聯合發布會10場;四是通過中央、省市主流媒體刊發(播)報導,共發布信息5200餘篇。3.公開重點。公開動態調整後的省公安廳權責事項清單421項(其中行政許可22項、行政處罰259項、行政強制43項、行政徵用2項、行政監督檢查25項、行政確認4項、行政獎勵5項、公共服務7項、其他行政權力14項、其他權責事項40項),公開行政許可文書267份、行政處罰文書108656份,“雙隨機、一公開”相關信息8條。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1.受理數量及辦理情況。2021年共接受民眾申請政府信息公開23件,同比上升27.7%,其中網上申請19件、信函申請4件。申請事項主要涉及110接處警、交通管理、治安管理、戶政管理等業務及信訪舉報投訴,我廳均在法定時限內作出答覆,答覆率100%。2.被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2021年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引起的行政複議案件0起,接受行政申訴舉報0起,接受行政訴訟0起。
(三)跟進做好政策解讀工作。一是履行“第一解讀人”職責。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和來閩考察重要講話精神,紮實推進黨史學習教育和隊伍教育整頓,全面展示我省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成效,省廳組織開展了40場以“奮進新征程、忠誠保華誕”為主題的全省各級公安局長和警種部門主官系列微訪談活動,並聯合人民網福建頻道,推出“弘揚英模精神 築牢忠誠警魂”“全面從嚴治警 鍛造公安鐵軍”等主題訪談。大力開展平安建設宣傳,積極回應網民關切,解答網民疑惑,營造全民參與平安建設良好氛圍。二是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全省公安機關共舉辦新聞發布會98場,內容涉及典型培樹、“放管服”改革、景區和非景區景點安全管理、“我為民眾辦實事”實踐活動以及“掃黑除惡”“團圓”行動、打擊整治電信網路詐欺犯罪等,相關報導閱讀觀看量超24億次。全省公安新媒體開設“我為民眾辦實事”“反詐欺”等專欄,及時報導各地專項打擊整治行動亮點成效、便民利民新舉措,剖析典型案列,開展安全防範宣傳,提升民眾平安建設知曉率。三是增強政策解讀效果。2021年,省公安廳政府網站共發布解讀信息10篇。對與民生直接相關的政策檔案,均在政策檔案公開的同時以圖表、圖解等形式發布解讀材料,做到政策檔案和解讀材料相互關聯,方便民眾查詢了解。
(四)強化政府信息公開管理監督。轉發《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省政府入口網站政策解讀發布工作的通知》,落實“解讀是常態、不解讀是例外,發布與解讀同步”要求,做到應解讀、盡解讀。政策檔案與解讀材料同步審簽、同步報送,解讀材料對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舉措等進行實質性解讀。落實《福建省公安機關政府網站巡查工作方案》,堅持分類審核、先審後發,嚴把政治關、政策關、文字關,杜絕出現敏感有害信息,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內容“零差錯”。
(五)全面規範公開平台建設。一是規範政府信息公開欄目設定。根據《2021年全省政務公開工作主要任務分解表》要求,梳理本機關制發的現行有效規範性檔案,在福建公安公眾服務網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集中統一對外公開並動態更新,解決底數不清問題。及時發布最新檔案、政策解讀、人事信息、財政資金及治安審批、交通管理和出入境等公安統計信息。二是規範政務網站及新媒體管理。嚴格落實省委網信辦、省政府辦公廳電子政務辦有關規定,健全完善網站、新媒體突出問題排查整治工作機制,共組織開展了4輪次排查摸底。經梳理,我廳現有政務網站2個、政務新媒體賬號51個,包括福建公安公眾服務網、福建禁毒信息網和政務微公號18個、新浪微博14個、抖音號10個、今日頭條4個、新福建客戶端1個、澎湃新聞1個、企鵝號1個、網易號1個、一點號1個。其中,2個政務網站均在“全國政府信息報送系統”登記備案,政務新媒體賬號均及時在“全國政務新媒體信息報送系統”“福建省政務新媒體監管服務平台”登記,實現全天候線上監督管理。三是加強公安政務新媒體建設。健全完善以省公安廳“福建警方”為龍頭,市、縣級公安機關公眾號為支撐,輻射各地、各警種的全省公安新媒體矩陣。2021年,“福建警方”微信公眾號發稿720期,閱讀量近千萬。其中,“警察故事”欄目升級改版,設定暖心故事情節,增加動圖、視頻形式,精煉文章篇幅等,推出報導80期,每期閱讀量均過萬,社會關注度高。聚焦公安隊伍教育整頓,在中央、省級主流媒體推出宣傳報導文章2609篇。推出重大典型“時代楷模”“漳州110”,“時代楷模”、全國公安系統一級英模潘東升,中央、省市主流媒體刊發(播)報導2500餘篇,新媒體報導3萬餘條,總閱讀量達9億多人次,評論90多萬條。聯合福建日報、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人民網福建頻道開展福建省第四屆“我最喜愛的十大人民警察”宣傳推選活動;推報蘇海福同志獲評全國“最美基層民警”,推動“掃黑衛士”劉煒榮獲“2020年度全國法治人物”“致敬英雄”榮譽稱號;推選吳瑞珊獲批福建省第四屆“十大法治人物(集體)”、潘東升獲“致敬英雄獎”,“漳州110”被授予“時代楷模”榮譽稱號獲評福建省首屆“十大法治事件”。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範性檔案 | 10 | 4 | 58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3224件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727879件 | ||
行政強制 | 7675件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6740.8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重複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 複議後起訴 |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主要問題。2021年,我廳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效明顯,但仍存在公開檔案比例低、政策解讀質量有待提升、解讀方式不夠豐富多樣,規範性檔案未能及時清廢等問題。
(二)改進措施。2022年,我廳將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充分學習借鑑全國公安機關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經驗,進一步提高我省公安政務公開工作水平。重點是建立健全規範性檔案動態清理工作機制,組織開展政務公開工作專題培訓,引導全省公安機關準確把握《條例》精神,進一步提升公開數量,最佳化公開質量。在解讀內容中提供民眾政策諮詢渠道,進一步增強解讀的權威性、貼近性和豐富性。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要求,本年度我廳發出信息處理收費通知數0件、通知收取金額0元、實際收取金額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