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廳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我廳編制了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與附表共六大部分。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7年,我廳按照《條例》《辦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主要任務分解表的通知》(閩政辦〔2017〕45號)要求,結合公安工作實際,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較為明顯社會效果。
(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省廳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2017年省廳機關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定期研究部署,細化責任分工,並明確廳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政務公開工作第一責任人。重新編制廳機關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基本目錄體系,修訂《福建省公安廳公文處理辦法》,進一步規範公開範圍、公開內容、公開依據、公開標準,將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納入辦文辦會程式;規範依申請公開受理、辦理(轉辦)、審核、答覆流程,嚴格落實法定時限,並按照“一申請一檔案”要求建檔備查;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健全完善公開統計、公開考核、社會評議、責任追究、保密審查、“負面清單”等制度,主動公開信息按規範要求移送省檔案館和圖書館。廳公開辦每季度會同廳效能辦對廳屬單位執行政務公開情況開展專項督查,督查結果納入年度廳屬單位工作績效考評。
(二)紮實推進政務公開重點工作。配合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編制《福建省公安廳政務公開清單》(涉及戶籍、居住管理等服務領域共12個項目),重新梳理、全面公開省級公安機關權力清單307項、責任清單393項、服務事項14項,完成省廳權責清單融合編制工作,融合編制省廳權責清單440項;公布省級公安機關“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辦事清單28項,公開省廳2016年決算說明、2017年預算及“三公經費”預算說明;省廳政府網站集中展示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非涉密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185項(省級33項、市級74項、縣級78項)及項目編碼、審批類別、審批部門、設定依據、服務指南、審批流程和承諾時限;及時公布全省公安機關“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抽查結果和查處情況信息20條;及時公布我省公安機關廢止、失效的政策性檔案30件。
(三)積極拓展政務公開渠道。升級改版省廳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按照檔案“生命周期”形成“閉環”公開,最佳化搜尋功能,提供智慧型問答,更加方便民眾查閱監督。
福建省公安廳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閉環”
各市、縣(區)“微警務”對接或入駐省級“福建警方”微平台,匯聚各地公安政務微博、APP等移動政務服務端,形成聚散為整、全面覆蓋、上下一體、界面統一、資源共享、安全高效的1+10+N福建公安新媒體管理平台。目前已有150個微信服務、訂閱號,126個警務微博入駐新媒體管理平台。省廳與騰訊大閩網簽署戰略合作協定,組織全省公安新媒體集體入駐企鵝媒體平台,為民眾獲取公安政務信息及交流互動等提供更多渠道。
(四)主要亮點和成效。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政府網站發展指引》,全面升級省廳政府網站信息發布、解讀回應、辦事服務、警民互動、集約共享等功能,省廳政府網站榮獲2016年全省政府網站績效考核省直單位第一名。大力推進“網際網路+公安政務服務”,深化建設“福建公安網上服務中心”,打造全省公安網站群、便民服務群、微警務群三大網上集群,拓展行政審批、便民辦事、查詢諮詢、投訴舉報、公益宣傳五大功能,實現網際網路與福建公安政務服務的深度融合和創新發展,“福建公安網上服務中心”獲評2017年第二屆全國行政服務大廳典型案例展示活動“信息化優秀”案例。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省廳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歷年累計3950件。其中本年度新增113件,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本年度省廳主動公開的113件政府信息中,省廳檔案類31件,約占27.4%;部門檔案類19件,約占16.8%;人事信息類17件,約占15.1%;其他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46件,約占40.7%。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①通過省廳政府網站(福建公安公眾服務網)“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開,本年度該專欄訪問量達12.8萬人次。②通過政府信息查閱場所——省檔案館和省圖書館公開。③通過省廳新聞發布會公開,本年度共召開新聞發布會7場。④通過主流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發布,本年度省廳共發布信息6800餘條。⑤通過省廳微信平台“福建警方”發布,本年度共發布信息320餘條。⑥通過省廳政務微博發布,本年度共發布信息630餘條。
(四)開展政策解讀工作情況。①按照“誰起草、誰解讀”原則,落實政策性檔案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三同步”(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並在檔案公開後3個工作日內發布重要政策解讀信息。②本年度通過省廳政府網站“政策解讀”欄目發布解讀信息21條,其中省廳推出16項便民服務新舉措的解讀入選省政府辦公廳典型解讀案例彙編。③本年度舉辦全省公安局長、省廳業務警種部門領導系列微訪談活動32場,深度解讀公安改革和便民措施。④本年度通過主流媒體及新媒體開展政策解讀39次。
(五)回應社會關切情況。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均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全省組建由149名民警組成的骨幹網路評論員和輿情分析師隊伍,並制定《福建省公安機關網路評論員工作制度》,24小時監測、發現、處置、報告涉警重大輿情。本年度,全省公安機關共召開新聞發布會160場次,組織媒體集中採訪活動2353場次,妥善處置涉警輿情307起。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一)受理申請的數量。本年度,共接受民眾申請政府信息公開184件,同比增加135%。其中網上申請66件,信函申請118件,歷年累計393件。數量居前的申請事項主要涉及網路安全、經濟犯罪偵查及交通、治安、戶政、消防管理等。
福建省公安廳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二)申請辦理情況。已答覆171件,待答覆13件。在已答覆件中,同意公開的17件(其中部分公開的4件),告知申請人上網自行查詢的3件,政府信息不存在的31件,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的14件,告知作出更改補充的99件,不予公開的7件。所有申請件均在法定時限內作出答覆,答覆率100%,民眾滿意率99.5%。
(三)不予公開的情況及其原因。本年度決定不予公開的7件政府信息,其中6件系公安機關在履行刑事司法職能時製作的信息,不屬於《條例》所規定的政府信息範疇,另1件屬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本年度發生1起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引起的行政複議案件,歷年累計5起。接受舉報1起,歷年累計1起。
(一)顧明言行政複議情況。2017年1月3日,我廳收到申請人顧明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要求公開 “寧德市公安局按照行政複議法第二十三條向福建省公安廳法制總隊提出的書面答覆”。我廳於1月16日向申請人寄出《福建省公安廳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2017〕第2號)。2月24日我廳收到公安部《行政複議提交答覆通知書》(公復答字〔2017〕17號)及申請書副本,內容是:申請人顧明言不服我廳作出的《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向公安部提出行政複議申請。3月3日,我廳向公安部提交《關於顧明言不服〈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提請行政複議的答覆書》。經審查,公安部於3月31日作出《駁回行政複議決定書》(公復駁字〔2017〕15號),維持我廳《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2017〕第2號)。
(二)顧明言舉報情況。2017年8月11日,我廳收到顧明言電子郵件,舉報寧德市公安局“違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六條,未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經查,我廳認為寧德市公安局在辦理顧明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過程中,辦理程式、答覆期限均符合《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相關規定,依法履行了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義務。8月15日,我廳作出《福建省公安廳告知書》(〔2017〕第001號),將調查結果告知顧明言。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主要問題。2017年,我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創新有亮點,但也存在主動公開數量少、政策解讀執行不到位、涉及公眾利益的電視電話會議內容未向社會公開等問題。
(二)改進措施。2018年,我廳將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的“通過更充分的政務公開讓人民民眾更好地監督政府依法行政”,按照上級機關的部署要求,進一步增強依法公開意識,完善“五公開”工作制度,妥善處理推進政府信息公開與保守國家(警務)秘密的關係,不斷提升公安政務公開的廣度和深度,更加自覺地接受社會公眾和新聞輿論的監督。
六、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與附表
(一)本年度無其他事項需說明。
(二)福建省公安廳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開數據統計表
指 標 名 稱
單位
2017年
歷年累計
主動公開檔案數
113
3950
其中:1.政府網站公開數
113
3950
2.政府公報公開數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總數
184
393
其中:1.當面申請數
0
1
2.網路申請數
66
251
3.信函、傳真申請數
118
141
對申請的答覆總數
184
393
其中:1.同意公開答覆數
13
59
2.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4
12
3.不予公開答覆數
7
45
4.其他類型答覆數
160
277
接受行政申訴、舉報數
1
1
行政複議數
1
5
行政訴訟數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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