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閩江河口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的通知

【發布單位】福建省
【發布文號】閩政文〔2007〕426號
【發布日期】2007-12-09
【生效日期】2007-12-09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福建省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閩江河口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的通知
(閩政文〔2007〕426號)

各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福州市人民政府《關於申報福建閩江河口濕地為省級自然保護區的請示》(榕政綜〔2007〕148號)收悉。經研究,同意新建閩江河口濕地自然保護區,現予以發布。
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等有關規定,加強對自然保護區工作的領導和監督,建立健全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逐步增加投入,完善自然保護區配套設施,不斷提高自然保護區的建設與管理水平。要儘快按照批准的面積和範圍組織勘界立標,落實保護區土地權屬,予以公告。要妥善處理好保護區與當地經濟建設和居民生產生活的關係,不得在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衝區內開展旅遊活動及建設任何生產設施;在保護區的實驗區內按規定建設設施,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並依法履行審批手續。
附屬檔案:閩江河口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面積、範圍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二月九日
附屬檔案:閩江河口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面積、範圍
新建的閩江河口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地跨長樂市和馬尾區2個市(區),保護區總面積3129.0hm2(其中長樂2260.0hm2,馬尾869.0hm2),核心區877.2hm2(長樂877.2hm2),占保護區面積的28.0%,緩衝區795.1hm2(長樂348.1hm2,馬尾447.0hm2),占25.4%,實驗區1456.7hm2(長樂1034.7hm2,馬尾422.0hm2),占46.6%。保護區東到閩江入海口與長樂海蚌資源增殖區連線;西臨潭頭港出口的正北方向與琅岐橋相望;南靠長樂潭頭港出口水域、馬山舊炮台外、五門閘堤壩外連線線、及五門閘與三門閘堤壩外,文嶺鎮的水產池塘外側、阜山碼頭北面的鱔魚灘灘涂,梅花鎮的下鱔魚灘灘涂、梅花灘涂;北接馬尾琅岐雲龍白猴嶼北側河口水域。地理坐標:119°35’51.00"~119°41’12.00"E,26°01’07.05"~26°04’34.00"N(閩江河口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功能區劃圖附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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