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進一步健全巨觀調節體系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進一步健全巨觀調節體系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7月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進一步健全巨觀調節體系實施方案的通知
檔案發布,檔案內容,

檔案發布

進一步健全巨觀調節體系實施方案
根據省委、省政府《2014年全省重點領域改革方案》(閩委〔2013〕31號)和《經濟社會事業體制改革專項工作小組2014年工作要點分工方案》,現制定我省進一步健全巨觀調節體系重點工作任務:

檔案內容

一、完善經濟運行綜合分析和預測預警機制
(一)加強政策儲備。關注我省經濟運行的總體態勢,緊盯主要經濟指標的變動趨勢,加強對經濟社會發展新情況新問題的分析力度,加強戰略研究、政策研究、問題研究、典型研究,深化調研工作;建立健全政策評估和調整機制,根據形勢變化和政策實施效果,適時調整政策方向、力度和節奏,提高相機抉擇水平;提出有針對性、切實可操作的對策建議和備選方案,供省委、省政府決策參考。(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統計局、經信委、商務廳、財政廳、物價局、住建廳、農業廳、環保廳,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
(二)加強經濟運行監測分析。根據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及時準確地提供反映經濟社會發展新情況、新問題的月度和季度經濟形勢分析材料。做好數據、趨勢等方面的監測分析和預警工作。建立健全常態化的經濟形勢監測預測預警信息部門會商機制,加強多層次、多渠道、多時點分析研判,全面把握經濟運行脈絡,對經濟運行中的重大變化及時向省委、省政府作出預警。(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統計局、經信委、商務廳、財政廳、物價局、住建廳、農業廳、環保廳,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
二、運用政策手段,促進經濟和生產力最佳化
(三)發揮財政政策槓桿作用,服務經濟轉型發展。根據中央財稅體制改革部署,穩步推進財稅改革,開展省、市、縣(區)政府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的專題研究。健全轉移支付制度,最佳化轉移支付結構,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和比例,減少和規範專項轉移支付,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最佳化財政資金使用方向,優先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建設。(責任單位:省財政廳)
(四)最佳化金融服務環境,促進投資結構最佳化。加快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加強政銀企合作,不斷提升金融服務和保障能力。引導金融系統加強對經濟結構轉型升級的支持。(責任單位:省金融辦、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證監局、福建銀監局、福建保監局)
(五)發揮產業政策引導作用,促進生產力布局最佳化。統籌對環保和生產要素具有較高要求的產業和重點區域發展,防止和遏制產能過剩行業盲目擴張,防止同質競爭,推動形成分工合理、優勢互補、各具特色的發展格局。促進服務業與製造業融合發展。實施產業龍頭促進計畫和產業轉型升級行動計畫。大力發展民營經濟,推動基礎產業領域改革。(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經信委、商務廳)
(六)發揮價格政策調節作用,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最佳化。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推動重點領域價格改革取得新突破。努力保持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強化市場價格行為監管,推進反價格壟斷執法,營造良好的價費環境。實施“陽光減負”專項行動,減輕企業負擔。 運用差別地價和“三舊”改造等政策,引導企業“退二進三”、“退城入園”,鼓勵實施技術改造、自主創新和“兩化”深度融合。(責任單位:省物價局、經信委、商務廳、國土廳、減負辦)
三、完善發展成果考核評價體系
(七)科學制定年度計畫目標。正確研判形勢,充分考慮人口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經濟發展趨勢和項目、規劃支撐等因素,科學確定地區生產總值、財政收入、固定資產投資等預期性指標的年度目標,對於單位生產總值能耗、污染物減排等約束性指標嚴格落實國家下達的目標任務,增加高新技術、戰略性新興產業等發展目標,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牽頭,省直各有關部門配合)
(八)完善政府績效考核指標。更加重視轉變發展方式,致力實現有質量有效益的發展,增加對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民生保障、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等方面指標的考核,全力推進福建科學發展跨越發展,努力實現“百姓富、生態美”的有機統一。(責任單位:省效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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