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土地誌

福建省三明市土地誌

《福建省三明市土地誌》是張信進編著的地方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三明市土地誌
  • 出版時間:2000年10月
  • 類別地方志
  • 編撰單位:三明市土地管理局
  • 編撰人員:張信進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

內容簡介

一、本志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記載三明市土地管理的歷史和現狀。二、本志沿用方誌慣例,以志為主,輔以述、記、圖、表、錄;按事物性質設章立目;橫排縱寫;貫古通今,詳今略古;用現代語體文記述。三、本志記述年代,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發端,下限截至1999年。四、本志涉及組織、機構、官職、單位名稱及地名等,均依當時習慣稱呼。文字較多的名稱首次出現時用全稱,括注後用簡稱。

作品目錄

封面
福建省三明市土地誌
題詞
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長 葉繼革題詞
圖片
三明市土地管理局辦公大樓——龍泉大廈
三明市區一瞥
新建的三明市江濱公同一角
1998年6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長朱亞衍(前排右三)在尤溪開展農村工作和耕地保護情況調研
1996年5月,福建省土地管理局局長葉文鑒(右二)在市土地管理局局長張信進的陪同下,到明溪縣進行土地“五統一”管理調研
1998年3月,三明市委書記蒼震華(前排左二)在尤溪調研農村新村建設和土地整理工作
1997年3月,三明市委副書記、市長何團經(前排右三)、三明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陳剛挺(前排左二)、市委副書記蔡奇(前排右二)參加龍泉大廈奠基儀式
2000年9月,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長葉繼革(前排右二)、副市長張志南(前排左一)在市土地便民視窗檢查指導工作
2000年9月,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長葉繼革、副市長張志南到市土地管理局調研。圖為市土地管理局領導向葉市長、張副市長匯報工作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邱乾春(右三)、副秘書長林加良(右二)與市土地管理局領導在研究土地管理工作
1998年5月,局長張信進(中)、副局長楊瑞清(左一)、章大批(右二)、鄭書深(右一)、陳濤(左二)在研究全市土地系統思想政治工作
1991年9月全省農村非農業建設用地有償使用工作會議在三明召開
1992年9月三明市舉行首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競投
建立公正、公平、公開的用地供需機制
頒發土地證書,保護土地使用者合法權益
1999年5月25日,永安市人民政府召開發證大會,向三明市試點單位——貢川鎮7個村頒發全省首批《集體土地所有證》。省土地管理局副局長鄭立銘(右二)、市土地管理局副局長鄭書深(右一)參加頒證大會
1990年三明市土地管理局舉辦“學法用法,愛我國土”知識競賽
三明市土地管理局舉辦“土地與科技”科普宣傳活動
三明市土地管理系統開展土地法律知識“進村八戶”宣傳活動
三明市土地管理局重視土地理論研究工作。1995年7月三明市土地學會成立並召開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
1998年8月,三明市土地管理局開展“為長江災區獻愛心”捐贈活功
沙縣夏茂鎮萬畝基本農田保護區
三明市土地管理人員深入田間地頭巡迴檢查基本農田保護情況
三明市土地管理部門開展“保護耕地惜土如金”民眾簽名活動
永安大陶口村溪邊厝舊宅還耕全景
尤溪縣實行統一規劃,積極開展土地整理
依法拆除違法占地建房
1999年6月,三明市土地管理局舉辦實施新法培訓班,全市土地系統副科以上領導參加了培訓
三明市慶祝《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三明市土地利用規劃人員進行野外作業
三明市土地管理局抓好檔案的現代化管理工作
三明市土地管理局公開辦事程式、工作制度和收費項目、標準、依據等
三明市土地管理局先後多次獲得國家土地管理局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土地管理局和三明市委、市政府等各類榮譽稱號。
三明市土地管理局積極開展“三無”鄉鎮活動
三明市土地管理局認真抓好創建全省土地執法模範縣活動。尤溪縣,寧化縣先後被省人民政府授予“土地執法模範縣”稱號
1987年至1998年間使用的五種土地證書
2000年1月,《三明市土地誌》通過省土地管理局、市方誌委聯合驗收
民國時期永安的國有土地調查表
民國時期將樂的地契
福建古人類牙齒髮現處一清流沙蕪狐狸洞
古人類牙齒化石
建於1472年的大田鎮東古橋“東溪虹影”勝景
玉華古柱——擎天玉柱
毛澤東在建寧舊居
天湖相溶的金湖風光
三明市政區圖
《三明市土地誌》編纂委員會
序一
序二
凡例
目錄
概述
大事記
第一章 地理環境
第一節 政區沿革
第二節 自然條件
一、地質地貌
二、氣候水文
三、土壤植被
四、自然災害
五、礦藏
第二章 土地資源
第一節 土地面積
第二節 類型分布
第三節 資源評價
第四節 資源利用
第五節 耕地與人口
第三章 土地制度
第一節 封建時代
第二節 民國時期
第三節 新中國成立後
第四節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第四章 土地賦稅
第一節 田賦
第二節 農業稅
第三節 農林特產稅
第四節 契稅
第五節 其他土地稅
第六節 土地規費
第五章 地籍管理
第一節 土地調查
第二節 土地登記
第三節 土地定級與估價
第四節 土地統計
第六章 建設用地管理
第一節 用地計畫
第二節 土地徵用
第三節 特殊用地
第四節 用地審批
第五節 征(撥)地及拆遷安置補償
第七章 土地規劃、保護和開發
第一節 土地利用規劃
第二節 土地保護
第三節 土地開發
第八章 土地法規監察
第一節 土地法規宣傳
第二節 非農業建設用地清查
第三節 土地執法檢查
第四節 開展“四無”鄉鎮活動
第五節 創建“執法模範縣”活動
第六節 土地信訪
第九章 教育、科研、檔案
第一節 職工教育培訓
第二節 土地理論研究
第三節 土地科技成果
第四節 微機套用
第五節 土地檔案
第十章 機構與隊伍建設
第一節 土地管理機構
第二節 隊伍建設
第三節 先進集體與先進個人名錄
附錄
附一 名勝古蹟
附二 祠記
附三 碑文
附四 行政區劃
附五 檔案輯錄
編後記
著作權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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