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樓區國家稅務局

福州市鼓樓區國家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內設辦公室、財務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綜合業務科、徵收管理科、計畫徵收科、稽查局、東街稅務分局、鼓西稅務分局、華大稅務分局、洪山稅務分局、溫泉稅務分局、安泰稅務分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州市鼓樓區國家稅務局
  • 成立日期:1994年9月
  • 內設科室:辦公室、財務科
  • 在職幹部:178人
  • 契約制工人:16人
  • 黨員:99人
機構簡介,領導信息,機構設定,

機構簡介

全局現有在職幹部178人,契約制工人16人,其中中共黨員99人。全局征管納稅戶20142戶。擔負著轄區內各類納稅人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以及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的稅收徵收、管理和稽查任務。全局各項稅收收入穩步增長,均超額完成上級下達的稅收任務。2008年共組織稅收收入24.8億元。成立15年以來,累計組織稅收收入133.5億元。

領導信息

黃兆瓊局長:負責全面工作,聯繫洪山分局;
許威副局長:分管征管科(除信息中心)、人教科、工會、稅務學會工作,聯繫東街分局;
鮑朝靈副局長:分管綜合業務科(除企業所得稅、法規、國際稅務管理工作)、辦公室、財務科工作,聯繫鼓西分局;
林家銳副局長:分管稽查局、計征科工作,聯繫溫泉分局;
徐德飛紀檢組長:分管監察室、黨建、綜合業務科的法規工作,聯繫華大分局;
湯曉珍副局長:分管綜合業務科的企業所得稅、國際稅務管理、信息中心工作,聯繫安泰分局。
區局領導AB崗設定為:黃兆瓊與徐德飛互為AB崗;許威與湯曉珍互為AB崗;鮑朝靈與林家銳互為AB崗。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負責制訂年度工作計畫和長遠發展規劃,制訂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綜合性文稿;負責來信來訪、內外的溝通、協調工作;負責保密、機要、檔案工作;負責安全、衛生、會務、接待等後勤保障工作;負責稅收宣傳和信息采編;負責機關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督查督辦工作;負責普法和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負責組織稅收調研、學術交流;負責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
(二)政策法規科
負責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外部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負責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負責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稅收執法責任制考核、稅收執法過錯追究、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運行和維護工作;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對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三)稅政科
負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的稅政管理工作,制定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牽頭開展各稅種的納稅評估工作,規範納稅評估工作流程及文書資料,對納稅評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和交流;負責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負責組織匯總(合併)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的有關工作;負責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負責我國及非居民企業跨國收益稅收監管等國際稅務事項管理;負責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負責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制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負責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負責開展反騙稅工作。
(四)收入核算科
負責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負責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負責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負責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工作;負責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五)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
負責納稅服務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負責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負責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負責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負責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負責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稅收信用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稅收信用等級評定;負責辦稅服務廳的管理,指導基層分局涉稅視窗納稅服務工作。
(六)徵收管理科
負責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制定具體操作辦法;負責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負責稅務登記管理、納稅申報管理、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負責對稅務代理行業的管理指導。
(七)人事教育科
負責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工資、人事檔案、人員考核、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負責幹部人事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負責辦理相關外事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負責計生工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負責黨建工作;負責老幹部管理;負責目標考核工作。
設立機關黨辦的單位,黨群、黨建、思想政治工作由機關黨辦負責。
(八)監察室
負責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組織協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受理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負責查處違法違紀案件;負責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效能和兩權監督工作;負責本單位的幹部廉政教育工作。
(九)財務科
負責財務管理,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負責預算編制、經費的執行、決算和會計核算工作,統籌安排、節約使用各項資金;負責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分析財務活動情況;負責基建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負責分析考核徵稅成本。
(十)機關黨辦
負責黨群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
(十一)稅源管理科
負責稅源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饋重點行業的稅收調研;負責稅源結構、行業稅負的分析;負責重點行業稅源變化、征管水平、征管質量的評估、分析;建立行業管理預警機制,指導行業管理。
(十二)信息中心
負責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和實施方案落實,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負責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負責稅收管理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負責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和實施;負責征管數據管理和加工分析。
各縣局稽查局及稅務分局、稅務所職責保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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