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福州市鼓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福州市鼓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州市鼓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鼓樓區津泰路239號二層 
  • 現任領導:林秀 
  • 主管部門: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機構榮譽,

主要職責

  •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及補充養老保險的方針政策;負責全區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的組織協調、信息反饋、數據匯總上報工作。組織實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負責指導督促社區做好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貫徹執行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做好社會保險費發放。
  •   擬訂全區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查處重大違法案件和勞動關係方面有重大影響的群體性突發事件。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勞動者維權工作,負責向社會公布全區有重大影響的勞動保障違法案件。負責全區勞動保障監察情況的統計工作。負責勞動保障監察員管理和培訓。負責全區工傷認定工作。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契約制度、集體契約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
  •   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備案審查工作。組織辦理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處罰聽證和執法監督相關工作。承擔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申訴公正委員會及其辦公室有關工作。承擔法制宣傳相關工作。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提供勞動、人事糾紛相關法律法規諮詢和解答工作。督促街道(鎮)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建設工作,指導已建成的區域、街道(鎮)、企業調解中心的勞動爭議調解工作。配合區委、區政府對區屬國有(集體)企業關閉破產和改制職工安置方案提供意見的工作。
  •   組織實施全區促進城鄉勞動就業的基本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勞動就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規劃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的建設。做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各類群體就業促進和創業扶持政策,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信息管理。參與擬訂區本級就業專項資金分配方案。貫徹落實失業保險政策、規劃和本地標準以及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建立全區失業預警制度,參與擬訂失業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民工工作和發展家庭服務員促進就業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點問題和重大事項,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協調處理髮展家庭服務員促進就業的重大問題,協調推進家庭服務員從業人員職業化建設。組織實施職業分類、職業技術標準,管理全區定點職業培訓和技能鑑定機構,開展職業培訓和考核鑑定。負責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落實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綜合管理政府人才工作,落實人才(不含外國專家)引進政策,並開展人才服務工作。
  •   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和聘用管理工作,承辦區直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的核准或備案事宜。負責事業單位和機關工勤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監管並組織實施。擬定事業單位和機關工勤人員交流調配政策並組織實施,承辦特殊需要人員調配和工勤人員調整有關事宜。綜合管理職稱工作,承擔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負責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工勤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崗位考核。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區政府表彰獎勵政策制度。負責上級系統以上層次表彰獎勵的人選推薦工作,承辦有關表彰獎勵事宜。貫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紀律懲戒制度,負責懲戒工作的指導和處分決定的備案。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獎勵相關工作。具體承擔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改革組織實施工作。擬訂、實施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管理事業單位工資基金,承擔區屬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工作。承擔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區直機關工勤人員辭退及解聘人員補償金的核定工作。指導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檢查街道(鎮)事業單位退休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統計工作。

領導分工

林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黨務、政務全面工作。
李書彬(黨組成員、副局長、二級主任科員):分管勞動關係和監察科、法規仲裁管理科、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以及12345平台、信訪、綜治、安全和工傷認定等工作。
李康(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主任科員):分管就業人才科、事業單位綜合管理科(區職稱改革工作辦公室)、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和區勞動就業管理中心,以及黨支部工作。
張維理(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主任):分管綜合科(行政審批科)、社會保障科、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以及意識形態、政務公開、機關效能、行政服務視窗等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中共福州市鼓樓區委辦公室、鼓樓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福州市鼓樓區機構改革 實施方案>的通知》(鼓委辦〔2018〕101號)和2018年區委第27次常委會會議精神,將我局外國專家管理職責劃轉至區發展和改革局,將公務員調配、考核獎懲、培訓和工資福利等公務員管理職責劃入區委組織部,將軍官轉業安置職責劃轉至新組建的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現有內設機構為:綜合科(行政審批科)、社會保障科、勞動關係和監察科、法規仲裁管理科、就業人才科、事業單位綜合管理科。
  (一)綜合科(行政審批科)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信訪、安全、保密、政務公開、接待聯絡、效能建設等工作。承擔局重要檔案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並負責綜合匯總。負責協調和落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協調本系統重大項目的立項工作。管理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工作。管理局機關行政事務、黨群工作。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人員教育培訓、管理考核等工作。承擔局信息化建設規劃工作。負責落實安全生產工作責任。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工作。
  (二)社會保障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及補充養老保險的方針政策;負責全區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的組織協調、信息反饋、數據匯總上報工作。組織實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負責指導督促社區做好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貫徹執行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做好社會保險費發放。
  (三)勞動關係和監察科
  擬訂全區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查處重大違法案件和勞動關係方面有重大影響的群體性突發事件。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勞動者維權工作,負責向社會公布全區有重大影響的勞動保障違法案件。負責全區勞動保障監察情況的統計工作。負責勞動保障監察員管理和培訓。負責全區工傷認定工作。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契約制度、集體契約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
  (四)法規仲裁管理科
  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備案審查工作。組織辦理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處罰聽證和執法監督相關工作。承擔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申訴公正委員會及其辦公室有關工作。承擔法制宣傳相關工作。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提供勞動、人事糾紛相關法律法規諮詢和解答工作。督促街道(鎮)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建設工作,指導已建成的區域、街道(鎮)、企業調解中心的勞動爭議調解工作。配合區委、區政府對區屬國有(集體)企業關閉破產和改制職工安置方案提供意見的工作。
  (五)就業人才科
  組織實施全區促進城鄉勞動就業的基本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勞動就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規劃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的建設。做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各類群體就業促進和創業扶持政策,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信息管理。參與擬訂區本級就業專項資金分配方案。貫徹落實失業保險政策、規劃和本地標準以及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建立全區失業預警制度,參與擬訂失業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民工工作和發展家庭服務員促進就業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點問題和重大事項,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協調處理髮展家庭服務員促進就業的重大問題,協調推進家庭服務員從業人員職業化建設。組織實施職業分類、職業技術標準,管理全區定點職業培訓和技能鑑定機構,開展職業培訓和考核鑑定。負責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落實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綜合管理政府人才工作,落實人才(不含外國專家)引進政策,並開展人才服務工作。
  (六)事業單位綜合管理科
  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和聘用管理工作,承辦區直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的核准或備案事宜。負責事業單位和機關工勤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監管並組織實施。擬定事業單位和機關工勤人員交流調配政策並組織實施,承辦特殊需要人員調配和工勤人員調整有關事宜。綜合管理職稱工作,承擔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負責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工勤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崗位考核。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區政府表彰獎勵政策制度。負責上級系統以上層次表彰獎勵的人選推薦工作,承辦有關表彰獎勵事宜。貫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紀律懲戒制度,負責懲戒工作的指導和處分決定的備案。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獎勵相關工作。具體承擔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改革組織實施工作。擬訂、實施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管理事業單位工資基金,承擔區屬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工作。承擔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區直機關工勤人員辭退及解聘人員補償金的核定工作。指導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檢查街道(鎮)事業單位退休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統計工作。

機構榮譽

2023年4月,被評為全國法治人社建設優秀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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