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道路運輸管理處成立於1984年5月,其前身為“福州市交通運輸管理處”,1990年8月更名為“福州市公路運輸管理處”,2004年7月更名為“福州市道路運輸管理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州市道路運輸管理處
- 地區:福州市
- 類型:機關
- 國家:中國
基本信息,主要職責,
基本信息
福州市道路運輸管理處是福州市道路運輸行業行政執法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行政事業單位,隸屬福州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接受福建省運輸管理局指導,行政級別為副處級,編制數117人。
內設9個科室有辦公室、組織人事科、政策法規科、財務科、客運管理科、貨運管理科、機動車維修管理科、駕駛員培訓管理科、計程車管理大隊。
下轄4個機構有福州市道路運政稽查大隊、福州市出租汽車管理大隊、福州市火車站地區道路運輸管理所、福州長樂國際機場道路運輸管理所。
自設8個辦事機構紀檢監察室、110聯動室、城市公共運輸管理科、道路運政大廳、違章受理處、福州客運西站道路運輸管理所、福州汽車站道路運輸管理所、福州市火車南站道路運輸管理所。
福州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對外加掛市機動車維修管理處、市出租汽車管理處牌子),副處級事業單位、下轄運政稽查大隊、計程車管理大隊和長樂機場運管所;行使市交通局對本地區公路運輸行業管理職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道路運輸行業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指示、決定。
二、制定轄區道路運輸行業發展規劃、工作計畫;按規定許可權起草行業管理規範性檔案;實施行業發展各項巨觀調控措施。
三、行使道路客、貨運輸(含城市出租汽車客運)、搬運裝卸、機動車維修(含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站)、運輸服務業(含運輸代理、搬家公司、客運站及售票點、營業點、營運車輛停發車場)、汽車租賃業的行業管理職能。
四、受理危險品貨物運輸經營、跨2個縣以上行政區域客運經營許可,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核等行業管理。
五、全地區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站的管理。
六、負責全地區全行業的道路運輸稽查、市區交通運輸整頓和110交通社會聯動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實施行政處罰。
七、負責全地區行業統計和相關單證發放管理。
八、負責從事道路運輸業從業人員(含營業性運輸駕駛員準駕證,汽修技工上崗證,汽車檢驗員上崗證,乘務員、計程車駕駛員、搬運裝卸上崗證)的培訓發證管理工作。
九、負責運管費徵收和行政處罰罰沒款的收繳入庫工作。
十、對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執法活動進行檢查、監督,對全地區運輸安全管理進行檢查、監督、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