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概況
福州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視紅十字事業的發展。1999年,市政府撥出專款300萬元,為市紅十字會購置位於市中心面積達666平方米的辦公樓。2009年,市政府同意征地11畝、2010年市發改委立項建設福州紅十字備災救災中心一期項目,建築面積2500平方米,投資960萬元。特別是2005 年市政府常務會議、市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市紅十字會機構獨立,2007年市委下達 “三定”方案,並明確處級規格和”一室一部(辦公室、賑濟部)”的科級內設機構,核定10名參照公務員和1名工勤事業人員的編制,經費列入市一級財政管理,為我市紅十字事業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工作業績
福州市紅十字會以
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弘揚“人道、博愛、奉獻”精神,堅持“大處著眼、小處入手、服務中心、促進發展”的工作思路和“對社會有公信力、對民眾有吸引力、對會員有凝聚力、對自身發展有活力”的建會目標,圍繞“兩岸(溝通海峽兩岸)、三人(人道領域、人文關懷、人權尊崇)、四救(救災、救護、救助、救急)、五捐(捐血液、捐骨髓、捐遺體、捐器官、捐款物)”的工作特色、理念、職責和任務,在朱華會長的直接領導下,抓住機遇,在抗災救災、關注民生、,開展紅十字系列救助活動,以及無償獻血、救護培訓、愛滋病防控宣傳和造血幹細胞、遺體、器官捐獻等人道領域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共募集善款善物價值2.5億餘元,援建學校、衛生院和路橋等與人民民眾息息相關的基礎設施項目48個,受惠困難單位和個人5萬多戶近20餘萬人次,已培訓特種行業和“三資”企業員工2萬多人次;有14080例HLA分型資料入庫,成功捐獻骨髓14例;遺體器官捐獻報名志願者891多例,實現遺體捐獻150多例,眼角膜捐獻15例,分別占全省首位;創辦“博愛超市”15家;為近千名特困白內障患者和
先天性心臟病及白血病等患者施行了免費復明、心臟修補、配對與救助;在全國率先實現了臨床用血100%來自無償獻血的目標,為“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做大做強省會中心城市”和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構建“和諧福州”作出了積極貢獻。
福州與台灣一水之隔。福州市紅十字會充分發揮對台和國際組織的優勢,積極協助政府有關部門處理了許多涉台事務,在為兩岸尋親、代轉信件、處理台胞探親期間衍生問題等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尤其是參與了著名的“金門協定”的商談簽署工作,並在隨後的雙向遣返作業中發揮了積極作用。還為台灣十字組織轉信1500多件,協助尋人336宗,接待台灣各界來訪20多批次,舉辦“兩馬”紅十字會青少年聯誼活動5次,通過“兩馬小三通”紅十字人道救助綠色通道救助傷病台胞120餘人,並與新北市和馬祖紅十字組織達成了臨床用血和
造血幹細胞互捐、急危險重病人互救,弱勢群體互助、救災救助物資互助、紅十字各階層人士互動的“五互”友好合作意向,使兩岸交流活動向縱深發展。
獲得榮譽
2005年,被評為全省紅十字系統先進單位和為印度洋海嘯災區募捐先進集體;
2007年,被評為“全國無償獻血先進市”、“全省造血幹細胞捐獻服務工作先進單位”;
2008年,被評為“全省抗震救災最佳組織獎”,並被授予市直機關第六屆“文明單位”;
2009年,被授予市十二屆“文明單位”。尤其是在2009年10月召開的中國紅十字會“九大”上被國家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授予“全國紅十字系統先進集體”,這是我市建國以來首次榮獲此項殊榮,也是我省此次唯一獲得的表彰,向全國展示了福州人道主義良好形象。
2018年5月28日,入選中共福建省委文明辦“第十三屆福建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接受民眾監督。
2020年12月,榮獲“中國紅十字會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