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是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直屬單位,負責監督受監工程各方主體執行建設工程質量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建設工程施工驗收強制性規範標準情況。
(一)對轄區內由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的新建、擴建、改建的建設工程實施質量監督,並在工程竣工後向備案機關出具質量監督報告;
(二)監督受監工程各方主體執行建設工程質量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建設工程施工驗收強制性規範標準情況;
(三)參與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四)負責接受對本轄區建築工程質量事故、質量缺陷的檢舉、控告、投訴、並進行處理或協調;
(五)負責指導市屬縣(市)區質量監督機構開展業務;
(六)總結質量監督經驗,掌握本轄區工程質量狀況,按季度向委託機關報告;
(七)在履行受委託職責中,發現行政管理相對人在施工過程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建設工程質量法律、法規和規章行為的,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調查取證,對發現有影響工程質量的問題予以責令改正,或向委託機關提出行政處罰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