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色彩規劃實施導則

《福州市城市色彩規劃實施導則》由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印發實施。導則確定了福州中心城區建築主色調為“暖白亮灰”,以“清新山水,古雅榕城”為建築色彩主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州市城市色彩規劃實施導則
  • 發布單位: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出台背景,內容簡介,

出台背景

福州派江吻海、山水相依,城中古蹟密布、飽含古韻,遍植榕樹、滿城覆綠。作為“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國家森林城市”,深厚的人文底蘊、清新的生態環境是福州重要的資源稟賦與城市特質,也是確定城市總體色彩定位的重要因素。

內容簡介

立足福州歷史文化與自然環境特徵,導則提出“清新山水,古雅榕城”的城市建築色彩主題,引導形成自然山水與人文建築相互映襯,溫潤雅致、清新宜人的城市總體色彩印象。
從福州傳統建築色彩、城市自然環境、都市氣候等多方面綜合考慮,導則確定福州中心城區建築主色調為“暖白亮灰”。“暖白”意為“溫暖雅致的白色”,“亮灰”意為“明亮輕快的灰度色彩”,總體調淡城市主色調,增加無彩色系及部分高明度、低艷度色系。
導則形成建築色彩37個推薦色譜,明確建築色彩參數控制區間,滿足參數範圍內的色彩皆可使用。在管控總體色彩方向的基礎上,給予建築色彩套用更多的靈活空間。
導則從建築單體配色、建築群體配色、環境協調、材質及建築功能等方面提出六條建築色彩套用通則,包括建築單體配色參數使用規則,不同體量及高度的建築群體配色方案,山、水、古城邊的建築色彩協調規則,常用材質的色彩控制說明,居住、商業、公共設施等不同功能建築色彩使用規則等。
根據不同地段在文化、景觀、區位、功能等方面的特徵及重要性差異,導則將福州市中心城區劃分為十個色彩分區,並制定分區圖則,對建築色彩進行引導和管理。
導則提出了建築色彩管理完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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