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克F50

福克F50

Fokker F50(福克 F50)為荷蘭福克公司生產的50人座渦輪螺旋槳客機,為福克F27的改良後續機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克F50
  • 外文名:Fokker F50
  • 生產公司:荷蘭福克公司
  • 類型:渦輪螺旋槳客機
  • 座位:50人座
開發與製造,設計特點,機翼,機身,尾翼,起落架,動力裝置,座艙,輔助系統,機載設備,基本參數,外形尺寸,內部尺寸,重量及載荷,性能數據,噪音特性,

開發與製造

福克50是荷蘭福克公司研製的雙發渦槳式支線運輸機。1983年11月底開始研製。原型機於1985年12月28日首次試飛,1987年5月15日獲得型號合格證。第一架生產型飛機於1987年7月交付澳大利亞的安塞特航空公司使用。
荷蘭空軍Fokker F-50荷蘭空軍Fokker F-50
到1992年底,福克50已生產153架,交付150架。福克公司預計該機的市場需求仍將持續10~15年。飛機的單價為1230萬美元(1993年)。
福克公司還在發展福克50的加長型福克50-200,該機可乘坐68名旅客,預計1994年交付使用。另外,還將發展福克50海上Mk2型,執行巡邏和偵察任務,替代F.27海上型。1993年1月完成首飛。
由於法國達索飛機公司多年來一直生產F.27的機身,因此福克50的機身仍由該公司生產。該公司生產的第一個機身於1986年2月2日交福克公司。

設計特點

福克50是F.27的後繼機,其外形尺寸與F.27的基本相同,採用了F.27的經過考驗的機體,但在布局上作了改進,結構亦作了修改,如將旅客登機門改到前機身左側,去掉了大的貨艙門,增加了客艙窗戶。福克50與F.27相比還有如下差別:換裝普拉特·惠特尼加拿大公司的燃油效率更高的PW125B渦槳發動機,重新設計了發動機短艙,使用道蒂·羅托爾公司的新型六槳葉螺旋槳;採用了先進的電子設備;在機翼、平尾、垂尾、機頭整流罩、發動機短艙和螺旋槳上部分或全部使用了碳纖維、Aramid和玻璃纖維複合材料,複合材料重量占飛機空重的8%;用液壓系統代替冷氣系統等。總之,福克50與F.27相比有80%的零部件是新設計和作了修改的。另外,福克50在加工工藝上大量採用金屬膠接技術,使該機金屬膠接零件達4000多個,組成部件達500多個;整個機身都進行了防腐處理;改善了乘坐舒適度和機上設施等。
荷蘭皇家空軍福克50運輸機荷蘭皇家空軍福克50運輸機

機翼

懸臂式上單翼,無後掠角。翼根部翼型為NACA644-421(修形),翼尖部翼型為NACA642-415(修形)。外翼段上反角2°30′,機翼負扭轉角2°,安裝角3°30′。全金屬鉚接和膠接雙梁應力蒙皮結構,由中央翼和兩段可拆卸外翼組成。可拆卸的Aramia纖維增強塑膠前緣有橡皮除冰帶。複合材料後緣蒙皮固定在複合材料或金屬結構翼肋上。單縫全金屬後緣襟翼在發動機短艙處分段,由液壓系統通過絲桿/傳動螺母驅動。有電動備用操縱系統。兩側襟翼通過機械系統聯動。副翼結構是蒙皮與桁條膠接後再與前梁、中梁和後梁以及肋鉚接,前緣採用了複合材料,用操縱鋼索機械操縱。每個副翼都有內側彈簧補償片和外側隨動補償片。右側補償片又用作電動操縱調整片,翼尖有金屬增強複合材料突角補償片,以增加轉彎時的側向穩定性。

機身

全金屬應力蒙皮破損安全結構,由膠接的圓柱段和鉚接的錐形段組成。機頭錐、整流罩、前起落架艙門、檢查口蓋和客艙地板都為複合材料

尾翼

懸臂式全金屬主結構垂尾和固定安裝角平尾,前緣用複合材料製造,有整體式冷氣除冰帶。部分背鰭用複合材料製造。升降舵和方向舵(由日本富士重工業公司生產)用鋼索操縱。兩側升降舵機械聯動,均有固定調整片,右側還有配平調整片。方向舵裝有調整片、隨動補償片和突角補償片。

起落架

道蒂·羅托爾公司生產的可收放前三點式起落架。前、主起落架均為雙輪。主起落架固定在機翼下,液壓操縱向後收入發動機短艙後部;前起落架向前收入機頭錐內。採用長行程油-氣減震器(前起落架為單級,主起落架為雙作用式)。標準輪胎尺寸為34×10.75-16,胎壓5.52×105帕(5.6公斤/厘米2),亦可選用尺寸為37×11.75-16、胎壓為4×105帕(4.1公斤/厘米2)的低壓輪胎;前輪胎尺寸為24×7.7-10,胎壓3.10×105帕(3.2公斤/厘米2)。採用古德伊爾公司的輪胎,液壓剎車裝置以及防滑系統。前輪可液壓操縱轉向±73°,地面牽引時可轉向±130°。

動力裝置

兩台普拉特·惠特尼加拿大公司的PW125B三轉子渦槳發動機。發動機有兩級串列式離心壓氣機,每級由自身的單級渦輪驅動。由一個二級軸流式自由渦輪經過減速器驅動螺旋槳。發動機單台起飛功率1864千瓦(2534馬力)。採用道蒂·羅托爾公司的帶整流罩的六槳葉螺旋槳,為全複合材料結構,有槳距調節器。發動機用盧卡斯航宇設備公司的8.2千瓦電動機起動。發動機進氣口和短艙整流罩採用複合材料製造。燃油裝在發動機短艙外側機翼中梁盒兩根梁間的兩個結構油箱內,總油量5136升。單點壓力加油。發動機進氣口、螺旋槳槳葉和整流罩用電除冰。

座艙

駕駛艙設兩名駕駛員。客艙有兩名乘務員。標準客艙布局為50座,中央過道,每排4座,排距81厘米;46座行政機型,排距86厘米;56座旅遊型或58座高密度型,排距均為76厘米。有艙頂行李櫃和前、後主行李/貨艙。客艙前部有廁所和隨身行李艙,後部有廚房。乘客登機艙門在前機身左側,服務艙門在後機身左側,前、後機身右側各有一個貨艙門。4個艙門均可作為I類應急出口。全座艙增壓和空調。風擋玻璃用電防冰,駕駛艙側面舷窗用熱空氣除霧。

輔助系統

美國漢密爾頓標準公司的空調系統,最大壓差為0.38×105帕(0.4公斤/厘米2)。加雷特公司的數字式客艙壓力控制系統。液壓系統由兩台阿貝克斯公司的泵(發動機驅動)提供207×105帕(211公斤/厘米2)的壓力,用於操縱起落架、剎車、前輪轉彎和襟翼。用發動機引氣給機翼、垂尾和平尾前緣進行冷氣除冰。主電源系統為兩台森德斯特蘭德公司的30/40千伏安發電機,裝在螺旋槳減速器上,提供115/200伏400赫三相交流電,用兩個300安變壓-整流器和兩個鎳鎘電池供應28伏直流電源。可選用由輔助動力裝置驅動的第3台30/40千伏安備用發電機(裝在右發動機短艙的後錐體內),作為輔助電源和空調用氣源。

機載設備

駕駛艙有兩套霍尼韋爾公司的EDZ-806電子飛行儀表系統(配有提供主要飛行和導航信息的陰極射線管顯示器)以及為中央多功能顯示器準備的空間。標準電子設備包括:霍尼韋爾公司的具有I類著陸能力的SPZ-600自動飛行控制系統和FZ-500雙重飛行指引儀系統;本迪克斯公司的兩套III系列甚高頻通信設備,一套III系列無線電羅盤,一套測距設備(包括頻率穩定設備),III系列空中交通管制應答器;霍尼韋爾公司的Primus P-650氣象雷達(在電子飛行儀表系統上有兩套顯示裝置);本迪克斯公司的III系列甚高頻導航設備(帶有伏爾、儀表著陸系統和指點標接收機);電話和無線電通信公司的AHV-530A(ARINC552A)無線電高度表(雙重顯示);利頓公司的兩套LTR80.01自動航向基準系統;森德斯特蘭德公司的MRII近地告警系統(ARINC549);霍尼韋爾公司的AZ-800大氣數據計算機;費爾柴爾德公司的A100(ARINC557)座艙話音記錄器;柯林斯公司的346-2B(ARINC560)壓力高度系統;森德斯特蘭德公司的980-4100DXUS(ARINC573)飛行數據記錄器(包括水下定位信標和飛行數值輸入板);特里達因公司的70-275型飛行數據採集裝置。利用自動飛行控制系統和柯林斯公司的一套628T-2A高頻通信設備(ARINC559A2)進行II類著陸的全部設備;還備有安裝下述設備的空間:第二套無線電羅盤,第二套測距設備,第二套空中交通管制應答器,歐米加/甚低頻導航系統,以及多尼·瑪戈林公司的應急定位器發射機。

基本參數

外形尺寸

翼展 29.00米
展弦比 12.0
機長 25.247米
機高 8.317米
機身最大寬度 2.70米
機翼面積 70.00米2
主輪距 7.20米
前主輪距 9.70米
螺旋槳直徑 3.66米
螺旋槳離地間距 1.162米
螺旋槳離機身間距 0.593米
客艙門
高×寬 1.78米×0.76米
服務艙門(左後方)和貨艙門(右前方)
高×寬 1.27米×0.61米
貨艙門(右後方)
高×寬 1.27米×0.86米

內部尺寸

客艙(不包括駕駛艙)
長度 15.96米
地板寬度 2.11米
最大寬度 2.50米
最大高度 1.96米
地板面積(不包括盥洗室) 30.20米2
行李/貨艙容積(標準型)
主貨艙 7.38米3
大衣櫃艙 0.82米3
頂櫃 2.22米3

重量及載荷

典型使用空重 12520千克
最大起飛重量(標準型) 19950千克
可選用最大起飛重量 20820千克
最大著陸重量(標準型) 19500千克
可選用最大著陸重量 19730千克
最大零燃油重量 18600千克
最大燃油重量 4123千克
最大商載 6080千克
最大停機坪重量(標準型) 19990千克
可選用最大停機坪重量 20820千克

性能數據

最大使用速度 M0.507
典型巡航速度 522公里/小時
最大使用高度 7620米
實用升限(一台發動機停車,起飛重量18250千克,國際標準大氣) 4100米
最小地面轉彎半徑 18.07米
跑道載荷等級值LCN(51厘米厚,軟道面)
(起飛重量19050千克) 16.9
(起飛重量20820千克) 18.4
起飛場長(海平面,標準大氣,襟翼位置15°)
標準最大起飛重量 1200米
選用最大起飛重量 1355米
著陸場長(海平面,標準大氣,襟翼位置35°)
標準最大著陸重量 1122米
選用最大著陸重量 1130米
航程(50名乘客和行李,遠程巡航和飛向161公里外備用機場的45分鐘余油)
在標準最大起飛重量時
高速程式 2055公里
最小燃油程式 2253公里
在選用最大起飛重量時
高速程式 2822公里
最小燃油程式 3085公里

噪音特性

起飛噪音 79.4分貝
進場噪音 96.7分貝
側向噪音 85.2分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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