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菸權

禁菸權

“禁菸權”指的是上海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在《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菸條例(草案)》中擬建立的一項立法控煙制度。《條例(草案)》已經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審議,並向社會廣泛徵求意見,其中主要集中在“禁止吸菸場所範圍”、“執法體制”和“法律責任”等部分。擬立法賦市民“禁菸權”亦在強調控煙場所的經營者和管理者的控煙責任;並調動各類社會團體以及廣大市民的積極性,促進全社會形成“全民控煙”的氛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禁菸權
  • 性質:立法控煙制度
  • 審議方:上海市人大常委會
  • 目的:促進全社會“全民控煙”氛圍。
背景,主要規定,市民反應,爭議,其他城市,浙江,廣州,

背景

2009年8月17日上午,上海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開幕。備受市民關注的《上海市公共場所控
制吸菸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也於8月17日上午同時提交人大常委會一審。審議報告提出,一方面進一步凸顯國家機關及公務員在控煙工作中的示範帶頭作用;同時明確上海市市相關大眾媒體開展控煙公益宣傳教育的具體要求;同時,提出強化醫療衛生系統的控煙責任,增加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為病人和社會提供戒菸指導幫助等內容,並完善社會組織和個人參與控煙的相關支持、獎勵政策及監督機制。審議報告還指出,《條例(草案)》中“提供公共服務的辦事場所”、“公共活動區域”、“禁止吸菸場所所在單位”等概念不夠清晰,建議作進一步修改完善。

主要規定

為了在公共場所加強控煙,在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菸草案條例中做了下列這些規定:
1)明確控煙的場所;
2)草案明確在禁菸場所應當設定統一的禁止吸菸標誌,不得設定與吸菸有關的器具,對在禁止吸菸的區域內的吸菸者,勸其停止吸菸或者離開該場所;
3)禁止吸菸場所的所在單位應當做好禁菸的宣傳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禁菸的管理制度並採取一些有效的禁菸措施;
4)公民有權要求吸菸者在禁菸場所內停止吸菸,要求禁菸場所單位履行禁止吸菸的職責,有權舉報違法行為;
5)法規草案還對違反本規定的單位、個人設定了處罰。

市民反應

逾六成菸民表示會“受制約”
上海出台控制公共場所吸菸條例,在非菸民中獲得了93.85%的壓倒性支持。市民黃先生在接受調查時表示,菸草有害健康,大家都應該“珍愛生命,遠離菸草”。在被調查的202位菸民中,此條例也獲得了65.84%的支持率,其中還有26.24%的菸民選擇了“說不清”的態度,明確表示“不支持”的僅占7.92%。
市民態度市民態度
《條例(草案)》中註明,該條例為了控制和減少菸草煙霧對他人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而制定。對於菸民來說,該條例的出台,是否會對他們在公共場所吸菸的行為有所制約?67.33%的菸民表示了肯定。“如果周圍人都很注意,那我抽菸的話,肯定會覺得不好意思,所以就索性不抽吧。”菸民余先生在接受調查時說道。僅13.86%和18.81%的菸民表示“不會”受到制約和“說不清”。

爭議

1)禁菸範圍該不該擴大? 2)違規吸菸,由誰來執法、如何執法? 3)最高罰200元是否合理?
在禁菸範圍方面,“餐飲場所”的禁菸是市民關注的一大焦點。對此,上海市律師協會建議,不禁止吸菸的餐飲業經營場所,應當設立吸菸區和非吸菸區,違者將予以處罰,吸菸區應當具有良好的通風設施。而BDS控制吸菸工作室的包迪生則認為,200平方米營業面積以上的餐飲經營場所應設立禁菸區,禁菸區不少於營業面積的50%。另外,車站、碼頭等世博視窗單位的禁菸狀況也引人關注。

其他城市

浙江

2009年6月17日,杭州市制定的《杭州市公共場所立法控煙條例(草案)》有望2010年正式實施,在公共場所抽菸的市民將被罰款50元,但如何控制被動吸菸,似乎仍是一個難題。

廣州

2009年8月26日,在廣州市控煙協會舉辦的立法研討會上,廣州市控煙條例草案已經列入2009年廣州立法計畫,將在2009年10月接受市人大一審。在研討會上,大部分專家學者取得共識:廣州應該按照世衛組織有關公約的精神,立法在100%的室內工作場所和公共運輸工具禁止吸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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