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剺耳稱冤敕》是唐代李忱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禁剺耳稱冤敕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忱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禁剺耳稱冤敕
敕:準開元十三年八月十四日及太和八年二月十三日敕文,剺耳稱冤,先決四十,然後依法勘當。近日無良之徒,等閒詣闕剺耳,每驚物聽,皆謂抱冤。及令推窮,多是虛妄。若不止絕,轉恣凶狂。宜自今以後,應有人慾論訴事,自審看必有道理,即任自詣闕,及經台府披訴,當為盡理推勘,不令受冤,更不得輒有自臥階前剺耳。有犯者,便準前敕處分後,配流遠處,縱有道理,亦不為申明。
作者簡介
李忱(810—859年)即唐宣宗。唐代皇帝。公元846—859年在位。憲宗第十三子。長慶元年(821年)封光王,會昌六年(846年)即位。年號大中,頗銳意政事。卒謚獻文皇帝。性喜文學,常與學士輩唱和。公卿出鎮,多賦詩餞行。以《吊白居易》最為傳誦。《全唐詩》存其詩六首,《全唐詩補編》存其詩三首。生平事跡見《舊唐書》卷一八、《新唐書》卷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