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禁忌

祭祀禁忌,舊時滿族祭祀習俗。

流行於東北及各地滿族中。宮廷禁忌尤多。凡神位必供於正室;背燈祭肉例得出門,朝祭之肉除皮骨外一概不準出戶;凡食祭肉不準口含咀嚼逾戶,必下咽方準出祭室之門;不令豢養之豬入祭室,倘有入室者即省其豬而祭之;避宰割之辭曰省,豬死謂氣息;燒燎豬之頭蹄削去其毛曰燖之;準備祭祀後,不許去喪家,必經者或已污目必易衣冠沐浴過3日後,或過月後始可入;本家遇有孝服,必請出神位安於潔淨之室;若族中服孝則在大門外釋去孝衣,淨面洗目,焚草越火而過方可入祭室;供神位之板,要以紅綢,或以紅氈、紅紙掩蔽之;不準持鞭入祭室及院;察室內不準露置財帛,不準妄行啼哭。不綴纓者不準入,不責外人,不語傷心事,不言忌諱惡語,務擇嘉祥吉慶事言之。民間家祭禁忌有,要求祭祀者心意虔誠,儀度端莊、衣冠整潔;不能生氣鬥嘴,嘻笑無度、漫不經心;祭祀時要長幼有序、尊長敬賢;器物要潔淨,刀勺不許聲響;祭祀中不許趕走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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