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票據池直投
- 類型:票據術語
票據池直投的模式
1.協定轉讓
商業銀行A以自有資金作為投資人或資產管理計畫的委託人,證券(基金)公司成立定向(專項)資產管理計畫,以協定轉讓的方式,從融資人處受讓票據收益權,並由A銀行對票據資產進行保管和托收。托收回款劃至資產管理計畫指定的託管賬戶,如到期部分票據因故未能托收回款,融資人需按照事前的約定對票據進行全額回購,規避了票據的兌付風險。票據池直投可以採用非滾動和滾動兩種方式。在非滾動方式下,托收回款償還直接融資,直至還清;在滾動方式下,融資人可持續提供票據人池,賬戶釋放托收回款;但需滿足池內票據和資金合計金額不低於融資金額對應的最低限額。
2.質押融資
融資人以其自有或者第三方持有的票據提供質押擔保。商業銀行A作為投資人,採用信託受益權受讓模式或者以證券(基金)公司和信託公司為外部合作機構的投資資產管理計畫業務模式,即俗稱的銀證(基)信模式(SOT,Stock Orientation Trust),給予融資人資金支持。
具體而言,在信託受益權模式下,信託公司發起設立信託計畫,對接商業銀行A的自有資金,指定將信託資金向融資人發放信託貸款,用於融資人的經營周轉;票據持有人將商業匯票向信託公司辦理質押,並由A銀行代理票據的審驗、保管、托收等。托收回款轉入質押託管賬戶,在非滾動方式下,托收回款存入保證金賬戶或者償還融資;在滾動方式下,出質人可以用符合A銀行要求的票據對原質押票據進行置換,相應釋放保證金,但池內票據和保證金合計金額不得低於融資金額對應的最低限額。
3.兩種直投模式的評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