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靜師院》是唐代詩人韋應物創作的一首五言律詩。此詩體現了詩人心中充滿了禪悅,樂耽於這寧靜中的禪趣。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神靜師院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五言律詩
- 作者:韋應物
- 作品出處:《全唐詩》
作品信息,作品原文,作品注釋,作品賞析,作者簡介,
作品信息
【名稱】《神靜師院》
【年代】唐朝
【詩人】韋應物
【體裁局協判籃】五言律詩
作品原文
神靜師院
青苔幽巷遍,新林露氣微。
經聲在深竹,高齋獨掩扉。
憩樹愛嵐嶺①,聽禽悅朝暉②。
方耽靜中趣,自與塵事違③。
作品注釋
①嵐:山裡的霧氣。
②朝暉:清晨太陽的光輝。拜轎
③塵事:紅塵俗事。
作品賞析
此詩前四寒驗芝糊句隨著詩人的腳步,由遠及近地將禪院的景色呈現眼前。詩人從布滿青苔的幽巷,曲繞前進。青苔遍覆,可見來人稀少。走過幽巷就進入了一片樹林。此時晨霧尚未散去,露珠在樹葉上晶瑩有光。樹林前的竹林里傳來悠揚的誦經聲;在竹林盡頭禪院門扉輕掩。詩人行至此地,沒有立刻進入禪房拜謁神靜法師,定謎微而是沉浸於禪院四周的天然野趣。倚樹休息,遠觀群山披霞,嵐靄繚繞,近聽野鳥弄聲,鳴轉清麗。就這樣,塵事已四面將人圍住。只是當下歇心,從此不再見的塵俗與清淨,相違與趨近,則“自與塵事違”。但這個“不見塵俗與清淨”也是不可執著。詩人深得旨趣,所以寫到最後也沒見到禪師形象。因為見於不見是不二的。
作者簡介
韋應物(737年—792年),唐代詩人。漢族,長安(今陝西西安)人。十五歲悼蜜民起以三衛郎為唐玄宗近侍,出入宮闈,跟隨唐玄宗出遊。早年豪縱不羈,橫行鄉里,同鄉認為他是禍行而苦。安史之亂起,唐玄宗出逃,流落失職,開始立志讀書,常“焚香掃地而坐”。唐代宗廣德至唐德宗貞元年間,先後擔任洛陽丞、京兆府功曹參軍、鄂縣令、比部員外郎 、滁州和江州刺史、左司郎中 、蘇州刺史。貞元七年退職。世稱韋江州、韋左司或韋蘇州。韋應物是山水田園派詩人,後人每以“王孟韋柳”並稱。詩風恬淡高遠,以善於寫景和描寫隱逸生活著稱。韋應物的詩歌創作成就最大。其詩多寫山水田園,清朽奔擔麗閒淡,和平之中時露幽憤之情。反映民間疾苦的詩,應拘櫻頗富於同情心。是中唐藝術成就較高的詩人。今傳有10卷本《韋江州集》、兩卷本《韋蘇州詩集》、10卷本《韋蘇州集》。散文僅存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