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聖之人

神聖之人(拉丁語Homo sacer),指一方面被驅逐出人類社會,不受法律保護,任何人都可以殺死他而不構成犯罪,但同時又被視為神聖的,不能用來作為人祭的祭品的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神聖之人
  • 外文名:Homo sacer
  • 字意:分別的人
  • 來源:羅馬法
  • 起源地:羅馬
  • 類型:概念
神聖之人(Homosacer,拉丁語,字面意為“分別的人”)是羅馬法中的一個刑法概念。這樣的人,一方面被驅逐出人類社會,因此不受法律保護,任何人都可以殺死他而不構成犯罪。但另一方面他又被視為神聖的,專屬於某個或某些神祇,因此不能用來作為人祭的祭品(在有此習俗的社會裡,人祭是最高等級的祭品)。
神聖性的取得是因為這樣的人曾經以神之名起誓:“若違誓言,願受神罰”。當他違背誓言時起,就被視為該神祇的財產。因為他已是該神祇的財產,便不能再屬於別的神祇,因此不能當作人祭的祭品;也不能再屬於人類社會,因此不受人類社會的法律保護;若他被殺了,便被解讀為該神祇透過兇手之手降罰,殺人者因此無罪。
在古羅馬法律中,拉丁文的sacer一詞和後來基督教化的sacer(以及衍生而來的英文sacred)有所不同。sacer本意指任何從普通社會中“分別”出來的事物,既包括“神聖”的,也包括“咒詛”的。因此Homosacer被用來代指被驅除出社會之外的、被剝奪一切社會和宗教權利的人。
義大利思想家阿岡本(GiorgioAgamben)借用“神聖之人”這個概念作為自己著作HomoSacer:SovereignPowerandBareLife(1998)的起點。他認為這種人是最基本的沒有善惡的生命形態。
在中國台灣地區刑法學界,則有例如李茂生教授借用“神聖之人”概念與阿岡本的“例外狀態”概念,來詮釋死刑與特赦制度背後的權力運作、人類規訓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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